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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6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现将监事会2020年主要工作内容汇报如下: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9次,具体如下:

(一) 2020年2月21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二) 2020年3月27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 2020年4月27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 2020年5月19日,监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五) 2020年6月5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 2020年6月30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七) 2020年8月18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八) 2020年9月18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北京桑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九) 2020年10月22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的经营运行状况、财务工作情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认真核查了公司定期报告及有关文件,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从其客观性、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 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五)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年度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六)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七)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 2021年公司监事会工作重点

(一) 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加强对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

规性的监督力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 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加强监事会成员业务和知识面的提升,不断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检查技能,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监事会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整体利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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