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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3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56
                                            2015 年 10 月
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夏信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宏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成华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元)                              1,255,747,249.58                        808,077,444.84                       5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
                                                   793,424,915.48                     463,183,364.96                       71.30%
    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
                                                            9.4455                            7.3521                       28.47%
    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15,644,107.74                       10.87%            559,901,033.80               12.6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21,695,525.76                       12.03%             52,446,636.80               19.76%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245,867.54            -81.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0.0267             -85.84%
    (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16.13%                        0.70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16.13%                        0.70             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7%                     -1.66%                      8.14%              -2.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2.80%                     -0.89%                      7.81%              -1.39%
    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5,777.9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530,708.7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15,633.51
    减:所得税影响额                                                              387,632.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1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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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2,139,378.5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一次和二次电池行业,主要为电子产品、动力工具、电子烟、储能设备、电动玩具等提供配套电池产品,公
司的经营情况容易受到下游行业需求的影响。公司下游行业多数属于消费品行业,如果宏观经济发展较好,经济增长较快,
则下游消费品需求增加,从而带动公司产品销售增加;反之,则有可能抑制公司销售增加。因此,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可能受
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绿色高性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10多年的生产经验,主要产品以锂系列电池为主,包括一次锂
电池、二次锂电池、镍氢电池等产品。随着国家对环保新能源的重视,绿色高性能电池产品得到大力推广,市场需求随之增
加。由于市场需求增加,市场发展前景向好,锂电池行业吸引了大量企业进入,行业竞争也随之加剧,具体表现为技术、质
量、价格和服务等多方面的竞争。如果公司在行业竞争中,不能及时推出高性价比的产品,并提供高品质的服务,那么,公
司的经营业绩就有可能受到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869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夏信德                境内自然人         34.96%      29,365,654
    夏仁德                境内自然人          7.33%       6,153,287
    李克文                境内自然人          5.10%       4,281,895                     质押               2,100,000
    浙江如山成长创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0%       4,2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铭驰企业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3%       3,384,407                     质押                431,600
    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3.82%       3,210,000
    (有限合伙)
    深圳市中和春生壹      境内非国有法人      3.57%       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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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
    天津达晨盛世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3.32%       2,790,000
    (有限合伙)
    金铮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9%       1,499,977
    薛其祥                   境内自然人             1.42%       1,195,199                   质押                1,195,199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6,600   人民币普通股         246,600
    王洪亮                                                                        235,900   人民币普通股         235,900
    孟兰英                                                                        130,1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100
    安凌云                                                                        107,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300
    饶芳春                                                                         96,100   人民币普通股          96,100
    李惠珠                                                                         94,800   人民币普通股          94,800
    张长征                                                                         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000
    侯马市宽广贸易有限公司                                                         83,900   人民币普通股          83,900
    贾晋民                                                                         82,600   人民币普通股          82,600
    徐正祥                                                                         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
    明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王洪亮信用账户持股数量(股)235900,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股)0;安凌
                                          云信用账户持股数量(股)107300,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股)0;饶芳春信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账户持股数量(股)96100,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股)0;李惠珠信用账户持
    (如有)
                                          股数量(股)94800,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股)0;贾晋民信用账户持股数量
                                          (股)82600,普通证券账户持股数量(股)0;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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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入锂铁电池制造技术的研究,巩固技术领先优势地位,加大市场推广力度,继续保持锂铁电
池在国内的龙头地位。
    (2)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自动化设备的引进和设备技术改造的投入,在提升产品品质的同时减缓了人力成本上升对产品
成本的冲击。通过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保持产品生产成本与市场售价的同步下降,增强了产品的市
场竞争优势。
    (3)以市场为导向,及时调整用于移动数码类电子产品的锂离子电池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报告期内移动电源产品、手
机电池和平板电脑电池等有较快增长。同时抓住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对锂电池带来的需求机会,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和资源投
入,实现在新能源汽车电池上的跨越式发展。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
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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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从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总采购金额比率为23.42%,比上年同期比率28.58%下降5.16%,变化不大,影响
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对前5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总收入比率为28.38%,比上年同期比率23.02%上升5.36%,变化不大,影响不大。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到9月份,公司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继续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内部运营效率,公司司各项经营指
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55,990.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60%,实现营业利润 5,770.20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长 30.99%,实现净利润5,193.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9.7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44.66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9.76% 。2015年前三季度较好的完成了经营计划。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主要有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为应对这些风险,公司采
取如下措施:
    (1)及时抓住电动汽车发展的大好时机,尽快提升公司电动汽车电池产能,满足市场巨大需求,增加公司业绩。
    (2)为实现公司打造锂铁电池“耐时”品牌的“全球领先、锂铁专家”的市场地位,公司继续保持在锂铁电池制造技术
研究和市场推广的投入,巩固其国内市场的龙头地位的同时期望持续的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取代民用碱性电池的目标。
    (3)面对消费类电子产品市场需求的波动带来的锂离子电池销售增长压力,公司以市场为导向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开拓
进入市场需求总量大发展前景好的智能电子产品市场,并通过提升品质、降低成本增强公司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提高市场占有率水平。
    (4)为实现公司持续高速增长的经营目标,公司及时布局储能电池及无人机高倍率性能动力电池。公司加大产品研发和
制造设备的投入,确保公司技术和产能与客户需求的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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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夏
                                        信德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截止本公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
                                                                                                        出具之日,上
                         公司控股股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上市之日
                                                                                                        述承诺人严
                         东、实际控制   人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2015 年 04 月 15 日   起三十六
                                                                                                        格遵守承诺,
                         人夏信德       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                             个月
                                                                                                        未发生违反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
                                                                                                        承诺的情况。
                                        持有的该等股份。2015 年 7
                                        月 8 日起,36 个月内不减持
                                        所持有的鹏辉能源股份。
                                        公司股东夏仁德、李刚、金铮、
                                        谢祖玲、徐彬、广州铭驰企业
                         公司股东夏仁                                                                   截止本公告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
                         德、李刚、金                                                                   出具之日,上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之日
                         铮、谢祖玲、                                                                   述承诺人严
    资时所作承诺                        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2015 年 04 月 15 日   起三十六
                         徐彬、广州铭                                                                   格遵守承诺,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                             个月
                         驰企业管理咨                                                                   未发生违反
                                        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
                         询有限公司                                                                     承诺的情况。
                                        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深圳市中和春生壹
                                        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承诺:自持有本公司                                      截止本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
                                        股票在工商登记变更登记之                                        出具之日,上
                         市中和春生壹                                                        上市之日
                                        日(2011 年 12 月 30 日)起                                     述承诺人严
                         号股权投资基                                  2015 年 04 月 15 日   起二十四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格遵守承诺,
                         金合伙企业                                                          个月
                                        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                                        未发生违反
                         (有限合伙)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承诺的情况。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
                                        该部分股份;其所持有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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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
                                       转让,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内转让的该等股份的比例不
                                       超过该等股份总额的 50%
                      公司股东李克
                      文、薛其祥、
                                       公司股东李克文、薛其祥、谢
                      谢黎东、黄赛
                                       黎东、黄赛先、许汉良、李发
                      先、许汉良、
                                       军、蔡建宜、熊思远、谢俊麟、
                      李发军、蔡建
                                       薛建军、浙江如山成长创业投
                      宜、熊思远、
                                       资有限公司、天津达晨创世股                                      截止本公告
                      谢俊麟、薛建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出具之日,上
                      军、浙江如山                                                          上市之日
                                       伙)、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                                      述承诺人严
                      成长创业投资                                    2015 年 04 月 15 日   起十二个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                                      格遵守承诺,
                      有限公司、天                                                          月
                                       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未发生违反
                      津达晨创世股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承诺的情况。
                      权投资基金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伙企业(有限
                                       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
                      合伙)、天津达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晨盛世股权投
                                       有的该部分股份。
                      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通过广州铭驰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广州铭驰企业
                                       的广州铭驰企业管理咨询有                                        截止本公告
                      管理咨询有限
                                       限公司的所有股东承诺:自本                                      出具之日,上
                      公司间接持有                                                          上市之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                                        述承诺人严
                      公司股份的广                                    2015 年 04 月 15 日   起三十六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                                        格遵守承诺,
                      州铭驰企业管                                                          个月
                                       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未发生违反
                      理咨询有限公
                                       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本                                        承诺的情况。
                      司的所有股东
                                       公司的股权,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
                                       公司股东夏信德、许汉良、李
                                       克文、李发军和广州铭驰企业
                      公司股东夏信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如本                                      截止本公告
                      德、许汉良、     人/本公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出具之日,上
                      李克文、李发     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                                        述承诺人严
                                                                      2015 年 04 月 15 日   特定期限
                      军和广州铭驰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格遵守承诺,
                      企业管理咨询     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未发生违反
                      有限公司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承诺的情况。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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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其持有的发行
                                     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
                                     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
                                     期。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夏信德、李发军、鲁宏
                                     力、王立新、许汉良、蔡建宜、
                                     方向明及董事梁朝晖的配偶
                                     李克文承诺:除上述股份锁定
                      公司董事、监   外,在本人(或本人的配偶)担
                      事及高级管理   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截止本公告
                      人员夏信德、   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出具之日,上
                      李发军、鲁宏   超过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述承诺人严
                      力、王立新、   总数的 25%;在本公司首次       2015 年 04 月 15 日   长期有效
                                                                                                     格遵守承诺,
                      许汉良、蔡建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
                                                                                                     未发生违反
                      宜、方向明及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
                                                                                                     承诺的情况。
                      董事梁朝晖的   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
                      配偶李克文     让本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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