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强力新材: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2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0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 商誉形成情况

2016年4月1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俞叶晓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1,351,707股,发行价格为75.46元/股,同时支付现金对价15,300.00万元为对价,分别向资产卖方收购了绍兴佳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凯电子”)100%股权和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英感光”)31.01%股权,其中佳凯电子除持有佳英感光68.99%股权,无其他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因此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实质为佳英感光100%股权。

公司与佳凯电子、佳英感光原股东以经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同华评报字(2015)第 950 号)按收益法评估的金额为基础确定交易对价为25,500.00万元,将支付对价超出上述公司可辨认净资产7,384.31万元的差额部分,即18,115.69万

元确定为商誉。上述股权已于2016年6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佳英感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而对于商誉减值部分将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佳英感光实施了商誉减值测试,同时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以2020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对公司收购佳英感光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评估后,需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486,059.11元。

(三)评估结论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收购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资产组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191号】,评估结论为:经评估,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佳英感光资产组可回收价值的评估值为23,800.00万元。

(四)商誉减值的测试情况

单位:元

项目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商誉账面余额①181,156,907.71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0
商誉的账面价值③=①-②181,156,907.71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④0
包含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 值⑤=④+③181,156,907.71
拆分后分摊至各资产组的包含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⑥ [注]181,156,907.71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67,329,151.40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⑧=⑥+ ⑦248,486,059.11
项目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 ⑨238,000,000.00
商誉减值损失(⑩大于0时)⑩=⑧-⑨10,486,059.11
归属于本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10,486,059.11

(五)、商誉减值测试的重要假设及依据

1.基本假设

(1) 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2) 估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内外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相关企业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明确预期;国家货币金融政策基本保持不变,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明确预期;国家税收政策、税种及税率等无重大变化,或其变化能明确预期;

(3) 以相关企业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相关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相关企业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 具体假设

(1) 假设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司的管理层及主营业务等保持相对稳定;

(2) 假设委估资产组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均在年度内均匀发生;

(3) 假设公司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4) 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原值为202,600,111.91元,本报告期公

司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486,059.11元,上述减值损失将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导致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应减少10,486,059.11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商誉余额为192,114,052.80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已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

三、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 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 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