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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新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的闲置成本,为公司获取更好的收益,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以使用不超过1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主体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保本型转存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15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主体

投资主体包括公司及子公司。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保本型转存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

(六)授权有效期

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实施方式

在授权的范围内,董事会的权限包括:选择合格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投资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在此期间董事会可指派相关人员办理具体业务。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考虑资金的闲置时间和数量等情况,针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和证券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较高的收益,为股东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上述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或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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