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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亿通: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3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038
         2015 年 10 月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纪法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闫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莉声明:保证季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568,009,838.38                      474,382,670.69                      19.74%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422,653,966.82                      214,837,260.19                      96.73%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4.8029                            3.2551                      47.55%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59,618,832.13                    5.21%           218,489,331.21                5.6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5,698,063.51                    2.35%            26,386,706.63                2.02%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8,096,156.28              86.73%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0920            90.05%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25.00%                       0.32            -17.9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25.00%                       0.32            -17.9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                    -1.49%                     7.09%              -6.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26%                    -1.38%                     6.67%              -6.35%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036.20 旧车间、车辆清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递延收益摊销 2,083,333.00 元,
                                                                            2,119,333.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当期 36,000.00 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000.00 公益性捐赠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527,342.30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合计                                                                  1,582,026.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均运用在具体工程项目上,受客户土建施工、地下管线安装、主要设备安装等整体工程进度的影响,产品
从交付客户到在工程项目上运行需要一定的周期,而电力、石油、石化等客户项目建设工期较长,支付货款一般也与工程进
度密切相关,行业普遍存在回款周期较长的情况,同时,公司主要产品为输配电系统的重要设备之一,下游客户根据行业惯
例一般留有一定金额的质保金,所以公司销售回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产品质保金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质保期限
一般为1年,有些项目达到3年以上,在质保义务完结后收回。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增长,质保义务未完结项目的增加,质保
金余额也相应增加,若宏观经济环境、单一客户因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货款回收不及时,甚至不能收回时,可
能会造成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
    (二)公司产品销售的季节性的风险
    由于电气成套设备需应用在具体工程项目上,受工程项目施工进度、传统习惯以及行业特点的影响,电气成套设备制造
业呈现季节性特点。
    国内企业习惯于年初制定各项工作计划,而电气成套设备的采购需经历项目申报、审批、招标、项目结算等过程。企业
一般每年一季度进行工程项目立项,并制定全年的采购计划。电气成套设备一般需要土建施工、地下管线的铺设、主要设备
安装等基础工程完成之后,才具备安装条件。一般上述建设工程的建设周期需要2-3 月甚至更长时间,因此,当年开始实施
的项目,受施工进度的影响,通常会到年中或者下半年才会进行电气成套设备采购,形成电气成套设备销售的旺季。公司产
品一般一季度销售占比较低,四季度销售占比相对较高,公司产品销售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呈现相似的季节性特征,由于
成本费用具有一定刚性,上半年的营业利润因此可能出现环比下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公司对电气成套设备行业的市场进行了调研,并对公司的市场定位、竞争优势、营销和服务能力进行了深入分析,公司
认为募投项目与公司未来五年内的发展战略目标相适应。但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产能不能被充分利用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智能电气成套设备建设工程项目年产智能电气成套设备5,630台。如果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下游
行业发生变化,市场对公司产品需求不足,或公司业务开拓不力,公司将面临生产能力不能被充分利用或产品销售价格低于
预期的风险,从而可能会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固定资产折旧增加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每年会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额。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项目不能及时达到预期的产出和销售
水平,则固定资产折旧的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假设发生重大变动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的收入与利润预测是基于一定的假设及限制条件进行的,如这些假设或限制条件因宏观经济环
境等因素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则可能会影响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公司原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90%以上。公司产品的销售主要通过投标方式实现,公司产品以“成本
加成”的原则确定价格,产品毛利率相对稳定,但如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原材料市场价格发生波动,仍将会影响产品成本,
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2012年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
颁发编号为GF201237000015的认定证书。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公司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内,
即2012年、2013年、2014年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15年公司将参加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审工作,公司2015年前三
季度暂按25%的税率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如果2015年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未获得通过或者如果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将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产品质量风险
    输配电系统出现故障时极易导致相关生产装置发生重大事故,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给社会安定和环境保护等带来重大
影响,因此对电气成套设备安全、可靠性要求很高。以石油化工行业为例,其主要生产过程表现为多设备、长链条协同运行,
设备一经启动运转,在运行周期内如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导致停产检修,将会造成巨大损失,这对电气成套设备产品质量提
出了严格的要求。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未出现过重大质量纠纷,在广大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但若因公司产品质量原因给客户输
配电系统造成事故,会给公司声誉带来较大损害,甚至可能存在赔偿义务,从而可能会对公司市场形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七)重要行业准入资质到期不能延续的风险
    本行业产品安全可靠运行至关重要,进入电气成套设备行业的企业不仅需要经过严格的资质认证与质量检测,甚至需要
具备相关行业的运行经验来证明其产品的性能与安全可靠性。电气成套设备招标对供应商过往产品的安全运行记录会提出严
格的要求,只有具备一定实力,在业内有良好运营记录的企业才有机会进入重要行业或企业的候选供应商名单。公司现拥有
中石油一级物资供应商、中石化物资供应商、国家电网供应商等资质,但不排除上述行业的准入资质在到期后不能及时获得
新的准入认可,从而对公司参与相关行业招投标竞争造成不利影响。
   (八)其他风险提示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和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
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7,98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纪法清                境内自然人          46.50%       40,922,244      40,922,244 质押               34,390,000
莱阳微红投资有限责 境内非国有法
                                           8.75%        7,695,600       7,695,600
任公司                人
陆金海                境内自然人           7.50%        6,600,000       6,600,000 质押                2,000,000
刘明达                境内自然人           7.50%        6,600,000       6,600,000 质押                5,610,000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睿进 5 号证券投资集                        1.10%         964,400
                      人
合资金信托计划
柳云鹏                境内自然人           0.57%         503,844          503,844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中融-融钰雅韵 境内非国有法
                                              0.50%        437,500
34 号结构化证券投    人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黄涛                 境内自然人               0.40%        352,704         352,704
缪云辉               境内自然人               0.40%        352,704         352,704
魏春梅               境内自然人               0.40%        352,704         352,70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睿进 5 号证券投
                                                                           964,400 人民币普通股           964,400
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融钰
雅韵 34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437,500 人民币普通股           437,500
托计划
徐智                                                                       322,998 人民币普通股           322,998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睿金-汇赢
                                                                           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
通 294 号单一资金信托
阮寿国                                                                     219,660 人民币普通股           219,660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400 人民币普通股           202,400
刘振来                                                                     19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92,600
吴培侠                                                                     181,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1,000
林要兴                                                                     173,200 人民币普通股           173,200
梁卓荣                                                                     137,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7,000
                                     纪法清与莱阳微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35 号)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不适用
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本期发行新股所致。
    2)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减少:主要系本期收款中银行转账部分占比增加。
    3) 报告期末预付账款增加:主要系购买原材料支付的预付款较多所致。
    4)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公司参加招投标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5)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新厂房、新办公楼及研发中心建设支付工程款所致。
    6) 报告期末工程物资减少:主要系报告期新厂房、新办公楼及研发中心建设领用工程物资所致。
    7) 报告期末短期借款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归还贷款所致。
    8)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增加:主要系报告期较多采用应付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9)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减少:主要系2014年末计提年终奖所致。
    10) 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系本期产生的运费较上年末增加所致。
    11) 报告期末递延收益减少:主要系以前收到的政府补贴在本期摊销所致。
    12) 报告期末股本增加:主要系公司发行新股所致。
    13) 报告期末资本公积增加:主要系公司发行新股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 报告期财务费用发生额减少:主要系本期偿还贷款,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2) 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增加: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 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发生额增加:主要系本期旧车辆清理所致。
    4) 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发生额增加:主要系本期已参加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审,结果没出之前暂按25%计提所得税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收回的投标保证金同期相比增加所致。
    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新厂房、新办公楼及研发中心建设支付工程
款所致。
    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借款发生额同比减少。
    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债务发生额同比增加。
    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现金股利所致。
    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发行新股融资,导致融资费用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5年前三季度,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秉承稳健的经营作风,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自身
优势。董事会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开展工作,公司各项业务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保持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的发展。公司募投项目进展顺利。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489,331.21元,同比增长5.63%;利润总额33,921,209.33元,同比增长14.41%;净利
润26,386,706.63元,同比增长2.02%。保持了业务的增长。
2015年公司已参加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审工作,结果未出之前公司2015年前三季度暂按25%的税率计提的企业所得税。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部分发生变化,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部根据采购计划结合采购价格、付款条件、货期、
供应商资质及以往合作情况,通过询价或招标比较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导致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量和采购比例均有所变化。2015
年三季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发生了变化,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招标方式取得订单,不同期间客户会有所差异。
2015年三季度前五大客户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详见第二节之“重大
风险提示”的相关内容。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
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
所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 6 个月后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对应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3)前
                            述锁定期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得超过
              纪法清;莱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持
              阳微红投资 有的公司股份。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 2014 年 12                     正常履行
                                                                                               见承诺内容
              有限责任公 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 月 22 日                        中
              司            司股份;若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
首次公开发
                            月之间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行或再融资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
时所作承诺
                            持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 2 年内减持已解除限
                            售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5)若其离职或职务变更的,
                            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其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减
                            持公司股份时,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一、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可能根据本人资金需求,(其
              纪法清;莱     中纪法清按照市场价格每年减持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
              阳微红投资 有的公司股份的 25%,微红投资按照市场价格减持持有的 2014 年 12         限售期届满 正常履行
              有限责任公 全部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 月 22 日           后两年内     中
              司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对应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将采取大宗交易、集中竞
             价等法律允许的方式。二、如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
             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
陆金海;刘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014 年 12                   正常履行
                                                                                见承诺内容
明达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减持公司股份时,须提前 月 22 日                    中
             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一、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可能根据本人资金需求,按
             照市场价格减持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应符合相
陆金海;刘                                                          2014 年 12   限售期届满 正常履行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将采取大宗交
明达                                                               月 22 日     后两年内     中
             易、集中竞价等法律允许的方式。二、如确定依法减持公
             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
             1、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
             中期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2、在
山东鲁亿通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结合股票方 2014 年 12      公司上市后 正常履行
智能电气股
             式分配股利,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月 22 日        三年内       中
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
             比例最低应达到 20%。3、如果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净利润
             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
             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一、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控股股东的职责,
             不利用鲁亿通的控股股东的地位或身份损害鲁亿通及鲁
             亿通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截至本承诺书签
             署之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鲁亿通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三、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
             起,在作为鲁亿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本人或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鲁亿通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业务。四、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在作为鲁 2012 年 03                   正常履行
纪法清                                                                          长期有效
             亿通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期间:(一)如本人或本人 月 26 日                     中
             控制的其他企业拓展业务范围,所拓展的业务不与鲁亿通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二)如鲁亿通将来拓展的业
             务范围与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则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停止从事该等业
             务,或将该等业务纳入鲁亿通,或将该等业务转让给无关
             联的第三方;(三)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
             鲁亿通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则将该商业
             机会让予鲁亿通。
山东鲁亿通 若鲁亿通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智能电气股 大遗漏,对判断鲁亿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份有限公司 重大、实质影响的,鲁亿通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部新股,鲁亿通董事会应当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或
                          司法部门认定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
                          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鲁亿通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
                          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鲁亿通已上市的,回购价
                          格不低于鲁亿通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
                          鲁亿通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股份回
                          购义务需在股份回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若鲁
                          亿通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鲁亿通将按
                          照有效的司法裁决文件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鲁亿通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鲁亿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
                          重大、实质影响的,纪法清将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
                          或司法部门认定后及时制定股份回购计划,购回在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纪法清已公开发售的全部股份。鲁亿通已发
                          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
                          息;鲁亿通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不低于鲁亿通股票发行价
                          格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鲁亿通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
                                                                                2014 年 12                正常履行
             纪法清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长期有效
                                                                                月 22 日                  中
                          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纪法清的股份回购义务应当在
                          股份回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若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致使投资者在证
                          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纪法清将按照有效的司法裁决文件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纪法清未履行上述承诺,其本人
                          同意鲁亿通自其本人违反本承诺之日起,鲁亿通有权相应
                          扣减应向其本人发放的红利,以用于其执行本人未履行的
                          承诺。
                          将通过以下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1)加快募投项目
                          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2)加强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3)加
                          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4)
                          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增加鲁亿通持续竞争能力;(5)加
             山东鲁亿通
                          强管理,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6)严格按照《公司章 2014 年 12                  正常履行
             智能电气股                                                                      长期有效
                          程(草案)》和《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月 22 日                     中
             份有限公司
                          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公
                          司章程(草案)》和《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情形下,制定和执行持
                          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并在必要时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
                          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其他对公司   山东鲁亿通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将严格履行上市时的持股承        2015 年 07                正常履行
                                                                                             见承诺内容
中小股东所   智能电气股 诺,在锁定期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在首次 月 10 日                       中
                                                                       山东鲁亿通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作承诺         份有限公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并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
               司;纪法清        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为股东提
                                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二、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
                                范围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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