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五洋停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爱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林爱梅)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五洋停车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准时出席公司2020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9次,实际参加9次,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所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2020年2月1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就《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3、2020年4月28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就《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5月18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年6月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8月27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就《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年11月16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专业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参与制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指导公司审计部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和检查的事项,并审议了审计部提交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进行了认真审核,保证了聘任的合法合规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0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实际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利用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爱梅签 名:

2021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