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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1-31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2日,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监事会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通讯和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第五届监事会主席李再荣主持。出席监事3名,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3,578,276.9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6%;实现营业利润278,734,250.2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08%;实现利润总额272,533,039.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61%;实现净利润239,451,852.0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112,650.4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3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2020年度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或违规进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满足了公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服务优质,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

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不断完善监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参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编制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1年-2023年)》。与会监事经审议,一致同意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1年-2023年)》。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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