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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华: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300395 证券简称:菲利华 公告编号:2021-37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7日下午13:30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13: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1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就相关议案发表明确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中,公司独立董事岳蓉女士、刘启亮先生和谢敏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

2、登记地点: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请在2021年5月17日11:3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来信请寄: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收。

邮编:4340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6-8304687

联系传真:0716-8304640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东方大道68号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郑巍、彭炜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395”,投票简称为“菲利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结果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00《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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