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裴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永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永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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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14,287,184.62 91,233,916.20 25.2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211,643.82 9,756,446.81 14.92%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497,080.20 8,419,277.11 -141.5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448 0.1349 -133.21%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6 -1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6 -1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4% 4.80% -1.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3.31% 4.76% -1.45%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17,178,864.01 407,782,900.46 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341,714,727.35 330,503,083.53 3.3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4.3821 4.2383 3.39%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24,940.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3,762.8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105,717.67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29,061.47
减:所得税影响额 -79,0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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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2,659.4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率降低风险
公司在防静电超净技术产品领域具有领先优势,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不能保持领先优势,在竞争加剧
的市场环境下,公司产品可能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将优化产品的销售结构,完善产品的生产工艺,对主要产品实现从原材料到成品的全制程生产,同时自主研发高技
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以提升公司总体毛利水平。
2、研发投入导致的业绩风险
公司持续保持研发投入,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储备,拥有较多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但同时研发投入的增加也导致相关
费用的产生,如果公司不能将这些研发成果进行产业化生产,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公司将审慎选择研发项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做好研发立项和实施工作,从而提高效率和质量、降低成本,加大市场
开发力度,将研发成果快速有效转化为生产力,实现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3、应收账款增加导致的坏账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1,351.61万元,比期初增长20.84%。未来,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市场推广力度
的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应收账款将呈上升趋势,如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或客户信用发生变化,将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及
流动性风险。
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来降低风险:合理制订回款计划,将回款作为销售团队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提前管理应收账
款的坏账风险,对客户的信用等级适时评估,降低对信用度低的客户的赊销比例;对超过回款期的应收账款加大催收力度,
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
4、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在资源整合、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拓方面对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如果公司发展战略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规模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内控制度等未能随公司规模扩大进行及
时调整,会给公司带来管理风险,将影响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公司将不断吸收和引进高素质人才,通过内外部培训、技术交流方式等来提高公司现有人员的素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机构调整的需要,及时完善和补充内部管理制度。管理层将加强学习,逐步强化内部的流程
化、体系化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管理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4,86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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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裴振华 境内自然人 39.84% 31,067,496 31,067,496
容建芬 境内自然人 11.09% 8,650,167 8,650,167
顾三官 境内自然人 3.91% 3,045,834 3,045,834
宋任波 境内自然人 3.59% 2,802,167 2,802,167 质押 1,870,000
余树权 境内自然人 3.28% 2,558,500 2,558,500 质押 2,000,000
刘昕 境内自然人 2.00% 1,557,575 1,557,575 质押 1,200,000
由强 境内自然人 1.99% 1,553,375 1,553,375
吴军 境内自然人 1.41% 1,096,500 1,096,500
王珩 境内自然人 1.25% 974,667 974,667
陆建平 境内自然人 1.25% 974,667 974,667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湖南华珍投资有限公司 819,100 人民币普通股 819,1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信成长
720,500 人民币普通股 720,500
2014-2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刘文凯 475,342 人民币普通股 475,342
郑建云 471,082 人民币普通股 471,082
邓世君 445,900 人民币普通股 445,9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
托稳健分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405,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5,000
信托计划 1401C 期(珍宝六号)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稳
健分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388,000 人民币普通股 388,000
计划 1405C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
信托珍宝 11 号结构化集合资金 347,500 人民币普通股 347,500
信托计划
李亚平 258,400 人民币普通股 258,40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信
托稳健分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229,000 人民币普通股 229,000
信托计划 1402C 期
前 10 名股东中,裴振华与容建芬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 10 名有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
说明 人;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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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刘文凯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447,740 股外,还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7,602 股,实际合计持有 475,342 股;公司股东李亚平
(如有) 通过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58,400 股,实际合计持
有 258,4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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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数为 231.66 万元,比期初数下降 41.23%,主要原因是票据到期托收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为585.18万元,比期初数增长91.91%,主要原因是采购量增加预付货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 97.96万元,比期初数增长57.10%,主要原因是业务备用金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为 657.77万元,比期初数增长264.80%,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预付装修工程及设备进度款所致。
5、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为82.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72%,主是原因是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财务费用为-54.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40.40%,主要原因是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7、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为20.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63%,主要原因是收购苏州康华净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51% 股权,
合并基准日公司享有的所有者权益净额大于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形成的合并差价。
8、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9.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1.54%,主要原因是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支付的现金增加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所致。
9、本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660.75,比上年同期下降77.35%,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募投项目投入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行大客户开发策略,积极进行重点产品的市场推广,客户需求增加,主营业务保持增长。报告期
公司营业收入实现11,428.72万元,同比增长25.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21.26万元,同比增长14.92%。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是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进行采购引起的正常变化,对公司未来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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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2015年度经营计划,积极进行业务拓展和市场推广,大力推行大客户开发策略,在保持传统业务稳
定增长的同时,重点推广高附加值产品,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创新和工艺革新,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得到了较好地
贯彻执行。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本报告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 重大风险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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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裴振华;容建芬;吴军;汪
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杨;李丹云;成南;陈雪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严格履行,不
荣;项燕;陆建平;王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2014 年 06 月 24 日 长期 存在违反该
珩;Tay Chin Siang;王永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 承诺的情形
秋;苏州天华超净科技
连带的法律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 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
份有限公司;裴振华;容 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
严格履行,不
建芬;吴军;汪杨;李丹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2014 年 06 月 24 日 长期 存在违反该
云;成南;陈雪荣;项燕; 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
承诺的情形
陆建平;王珩;Tay Chin 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
Siang;王永秋 投资者损失。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资时所作承诺
委托他人管理此次发行前本
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2)在前述锁定期限届
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作出承诺 严格履行,不
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
裴振华;容建芬 2014 年 07 月 31 日 时,至承诺 存在违反该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形
25%;在离职后 24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3)发行人股票上市
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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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
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人
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 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人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合计减持不超过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
间如发行人有分派股利、送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则减持股份数和价格相
应调整;(5)本人不因本人
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放弃履行
上述承诺事项。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此次发行
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
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
的,本人将通过合法方式进
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 作出承诺 严格履行,不
顾三官 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014 年 07 月 31 日 时,至承诺 存在违反该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届满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形
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 50%,且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
格。期间如发行人有分派股
利、送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则减持股份数和价
格相应调整。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作出承诺 严格履行,不
吴军;成南;陈雪荣;陆建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2014 年 07 月 31 日 时,至承诺 存在违反该
平;王珩
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此次发行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形
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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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2)在前述锁定期
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
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在离职后 24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作为发行人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军、陆
建平、王珩同时还承诺:(1)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2)本人所持发行人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如发行
人有分派股利、送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
格相应调整;(3)本人不因
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此次发行
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作出承诺 严格履行,不
由强;王兆勤 分股份;(2)在前述锁定期 2014 年 07 月 31 日 时,至承诺 存在违反该
限届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形
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 25%;在离职后 24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作出承诺 严格履行,不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裴骏 2014 年 07 月 31 日 时,至承诺 存在违反该
委托他人管理此次发行前本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形
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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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2)在裴振华担任发行
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
职后 24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发行人此次发行
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作出承诺 严格履行,不
陈克 分股份;(2)在王珩担任发 2014 年 07 月 31 日 时,至承诺 存在违反该
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形
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 24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严格履行,不
宋任波;余树权;刘昕;陈
人管理发行人此次发行前本 2014 年 07 月 31 日 2015-07-31 存在违反该
萍;李文漪;钱业银
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承诺的情形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承诺:根据本公司上市 作出承诺 严格履行,不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
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2014 年 07 月 31 日 时,至承诺 存在违反该
份有限公司
案)》,有关股利分配的主要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形
政策规定如下:
违反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本人因违反关联交易承
诺获取的收益归发行人所
有,本人未及时缴纳该收益 作出承诺 严格履行,不
裴振华;容建芬 的,发行人有权依据本约束 2014 年 02 月 09 日 时,至承诺 存在违反该
扣除本人的现金分红,如本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形
人当年度已分得现金红利,
发行人有权要求本人将所分
得的现金红利缴还公司。
违反稳定股价的承诺:自违 作出承诺 严格履行,不
裴振华;容建芬 2014 年 07 月 31 日
反稳定股价事实确认之日起 时,至承诺 存在违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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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日内,本人将通过发行人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形
向投资者公开致歉,且发行
人有权依据本约束扣除本人
的现金分红,如本人当年度
已分得现金红利,发行人有
权要求本人将所分得的现金
红利缴还公司,直至本人履
行承诺或者用现金红利回购
的股份数量达到本人在股价
稳定预案中承诺增持的数
量;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全部
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直
至本人履行承诺为止,发行
人可以依据本约束向有关部
门提出锁定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的申请。
违反稳定股价的承诺:作为
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裴振华、容建芬、吴军、
陆建平、王珩、Tay Chin
裴振华;容建芬;吴军;陆 Siang、王永秋同时承诺:如 作出承诺 严格履行,不
建平;王珩;Tay Chin 本人未按照股价稳定预案的 2014 年 07 月 31 日 时,至承诺 存在违反该
Siang;王永秋 承诺增持发行人股票的,发 履行完毕 承诺的情形
行人有权扣减应支付给本人
的工资薪酬,直至达到本人
上一年度薪酬的 50%,并将
其用于回购发行人股票。
上市后三年内,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