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李明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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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02,950,941.38 133,094,281.94 -2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568,672.63 43,610,058.10 2.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4,416,097.62 43,552,010.92 1.98%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5,863,503.26 -17,763,099.28 358.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84 0.2920 2.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84 0.2920 2.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2% 5.97% -0.35%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16,524,972.92 1,187,441,356.12 2.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19,112,752.00 770,605,833.66 6.2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79,500.01 政府补贴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925.00
合计 152,575.0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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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风险提示
1、聚酰胺行业投资速度放缓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货币政策走向、聚酰胺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上游原料供应及下游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等因素影响,
聚酰胺行业的投资速度将有可能放缓,公司主要业务对聚酰胺行业发展存在较强的依赖性,若聚酰胺行业的投资速度放缓,
将影响到公司的业务扩张速度和盈利水平。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聚酰胺行业产能集中的特点仍然存在,公司的市场定位是坚持为高端聚酰胺企业提供服务,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现
状短期内难以回避。2016年一季度,公司前5大客户实现收入10,269.56,占营业总收入的99.75%。若公司出现核心客户流失
或核心客户无法正常履行与公司签署的业务合同等情形,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929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迪 境内自然人 45.32% 67,692,800 67,692,800 冻结 17,920,000
刘学斌 境内自然人 15.38% 22,971,200 22,971,200 冻结 22,963,178
李德和 境内自然人 3.37% 5,040,000 3,780,000
赵建光 境内自然人 3.00% 4,480,000 1,344,000
北京建元金诺投
资中心(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0% 2,240,000 672,000
伙)
江苏天宇建元创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2% 1,680,000 504,000
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宝
盈新兴产业灵活 其他 0.94% 1,400,000
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韩梅 境内自然人 0.85% 1,265,600 599,200 冻结 350,000
中国工商银行-
其他 0.69% 1,028,233
宝盈泛沿海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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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新兴消费股 其他 0.54% 799,829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赵建光 3,136,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36,000
北京建元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
1,56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68,000
伙)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
盈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400,000
投资基金
李德和 1,2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60,000
江苏天宇建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7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76,000
中国工商银行-宝盈泛沿海区域
1,028,233 人民币普通股 1,028,233
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新兴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799,829 人民币普通股 799,829
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添富民营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 705,431 人民币普通股 705,431
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邮信息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699,965 人民币普通股 699,965
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695,026 人民币普通股 695,026
基金
刘迪和刘学斌为姐弟关系。赵建光担任北京建元金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代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表; 赵建光持股 99%的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托为江苏天宇建元创业
说明 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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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首次解除限售日
期为 2017 年 7 月
刘迪 67,692,800 0 0 67,692,800 首发承诺
31 日,并遵守其
减持承诺。
首次解除限售日
刘学斌、刘学哲、 期为 2017 年 7 月
23,777,600 0 0 23,777,600 首发承诺
张力、郑鲁英 31 日,并遵守其
减持承诺。
李德和 5,040,000 1,260,000 3,780,000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期止
首发前个人类限
赵建光 4,480,000 3,136,000 1,344,000 2017/1/18
售股
北京建元金诺投
首发前机构类限
资中心(有限合 2,240,000 1,568,000 672,000 2017/1/18
售股
伙)
江苏天宇建元创 首发前机构类限
1,680,000 1,176,000 504,000 2017/1/18
业投资有限公司 售股
韩梅 1,265,600 316,400 949,200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期止
张建仁 481,600 120,400 361,200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期止
于佩霖 448,000 112,000 336,000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期止
吴清华 369,600 92,400 277,200 高管锁定股 高管锁定期止
合计 107,475,200 7,781,200 0 99,69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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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相比年初增减变动情况
1. 应收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了44.1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增加所致;
2. 预付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97.56%,主要系预付绿地中心房款;
3. 存货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49.25%,主要系主要因公司按照项目进度确认成本导致存货减少所致;
4. 在建工程期末较年初增加127%,主要系自建己内酰胺聚合中试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5. 应付票据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银行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6. 预收账款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30.88%,主要系主要因按照项目进度结转收入所致;
7.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58.34%,主要系子公司苏州敏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所得税计提减少;
(二)相比去年同期增减变动情况
1. 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35.46%,主要系新技术的采用致使毛利率增加营业成本减少所致;
2. 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50.24%,主要系本期公司未计提年终奖金以及员工数量减少导致支付工资减少所致;
3. 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196.83%,主要系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4. 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62.85%,主要系子公司苏州敏喆获得政府奖励所致;
5.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58.0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项目按进度收款增加所致;
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6.81%,主要是报告期按项目进度采购付款减少所致;
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444.77%,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支付绿地中心房款及中
试项目付款所致;
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24.14%,主要是报告期公司支付长期贷款利息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公司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公司主营业务领域的核心地位。随着基数越来越大,公司经营业绩增长速度放缓,但毛
利率水平逐年提高,代表着不断创新技术、优化工艺流程、完善售后体系及加强内部管理等措施成效显著。2016 年一季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95.09万元,同比下降22.65%; 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456.87万元,同比上升2.20%,主要是
由于公司报告期内各聚合及纺丝工程项目进度确认情况及公司采用新技术使得产品毛利率大幅提高所致。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签订尚未执行完毕的合同总额为84,518.90万元(含税),其中已确认收入63,201.10万元(不含税),
报告期新签合同额为342万元(含税),尚未确认收入。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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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发先进的工艺及装备技术,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及市场竞争力。主要研发项目及
进展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达到的目标 进展情况
1 生物基聚酰胺56(泰 与凯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利用聚酰胺技术向生物基聚酰胺56(泰纶)技术移 产业化阶段
纶)聚合及纺丝工程 植,攻克生物基聚酰胺56(泰纶)聚合、纺丝工程技术难点,快速推进其产业化进
技术及装备研究 程,进而开发生物基聚酰胺成套工艺路线及装备。此项目研发可以快速推进生物基
聚酰胺56(泰纶)的产业化进程及其在纺织行业的应用,开辟中国纺织业新增长点。
2 聚酰胺双向拉伸薄膜 聚酰胺双向拉伸薄膜具有强度高、隔氧性好等特点,应用于高级食品保鲜,前景广 研发阶段
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 阔,但目前国内此项工艺技术及装备缺失。本项目拟对国外先进的薄膜制造技术进
研究 行探究,探索制造过程中制造温度、拉伸速度、切片粘度等因素对聚酰胺薄膜的性
能影响。同时,对国外的专业聚酰胺薄膜生产装备进行学习研究,致力于开发出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装备。
3 聚 酰 胺 6 母 丝 生产 工 本项目针对聚酰胺6母丝生产工艺的特点,通过对纺丝箱体、吹风窗、喷丝板等设 产业化阶段
艺技术及装备研究 备进行提升研究,探究纺丝温度、侧吹风风速及上油浓度等工艺参数对母丝生产品
质的影响,解决传统聚酰胺6母丝生产技术效率低问题(300-450米/分钟),进一步
提高分牵速度,提升生产效率。
4 功能性并列型复合纤 以熔体输送与分配为研究对象,探究两种不同熔体在不同温度体系下的流动特性, 研发阶段
维生产技术及装备研 包括动力粘度、压力降变化、粘度变化、熔体停留时间以及熔体温度等各种变化对
究 熔体质量的影响,从实验数据中挖掘出影响复合纺熔体质量的权重指标,优化得到
最合适的熔体输送与分配的方案和分配结构;同时对两种熔体的混合界面特性进行
深入研究,构建合适的计算机几何模型,通过确定边界条件与其他数据化的生产条
件,探索材料的流变特性与模型曲线的契合关系,建立各种不同熔体的比例与产品
表观特性的内在对应关系,以期开发出熔融复合纺的纺丝组件与喷丝板的最优化的
设计,形成可产业化的成套工艺新技术+核心装备的新局面。
5 内环吹纺丝技术 本项目针对高品质锦纶细旦丝(dpf在1 den以下)纺丝的特点,在传统侧吹风的基础 中试阶段
上,对吹风方式、延迟高度、设备材质等进行研究,研发满足高品质细旦锦纶丝生
产要求的内环吹纺丝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采购额为1,189.02万元,占总采购额的80.66%,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前5大采购供应商中一家发
生了变动,主要系公司不同会计期间所执行项目的工程进度不同,进而导致采购供应商排名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实现收入10,269.5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99.75%,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前5大客户全部发生变化,
主要原因系公司的业务主要是工程技术服务,不同会计期间所执行的工程项目不同,进而导致公司在各期间的客户排名也在
不断的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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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得以有序推进:
(1)在主营业务方面,各项聚酰胺聚合及纺丝项目按照预定计划有序执行,主营业务利润稳步提升;加大市场销售力度,
积极参与项目竞标,凭借公司先进工艺技术及综合优势,在平顶山三梭尼龙发展有限公司年产7万吨尼龙6聚合项目整体工程
设计和主工艺装置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中中标。
(2)与凯赛生物有限公司合作的生物基聚酰胺56万吨级试验线一次性开车成功。
(3)加快在大数据领域的布局步伐,与金电联行(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贵阳三联金电民生产业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致力于整合服务于产业的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以锦纶、纺织行业为切入点,利用三联虹普和金电联行在各自行
业中的资源、技术优势和主导地位,为锦纶、纺织行业的企业提供产业大数据服务。
(4)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有序推进,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多次专家会议,对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
行了多次论证,形成了初步方案。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二、重大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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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类型 时间 期限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
份。(2)除上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于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和/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2014 正常履行
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 年 08 长期 中,不存
限售
控制人刘迪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 6 个月 月 01 有效 在违反该
承诺
内若发行人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 日 承诺情形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价,
首次公开
则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发行或再
融资时所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作承诺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
份。(2)在本人于发行人 处担任董事、监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
该承诺正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 2014
李德和;韩梅;吴 股份 常履行
十五;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年 08 长期
清华;于佩霖;张 限售 中,不存
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若本人 月 01 有效
建仁 承诺 在违反该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 日
承诺情形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所持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该承诺正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 2014
股份 常履行
刘学斌;刘学哲; 的股份。(2)除上述锁定期外, 在刘迪于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 年 08 长期
限售 中,不存
张力;郑鲁英 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所持发 月 01 有效
承诺 在违反该
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刘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 日
承诺情形
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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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作为公司主要创始人,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实现和
确保对公司的控股地位,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2)在
本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该承诺正
每年减持数量 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股份 常履行
15%,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 年 08 长期
刘迪 减持 中,不存
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 月 01 有效
承诺 在违反该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日
承诺情形
若本人决定减持公 司股份,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
划,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
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1)本人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通过长 期持有公司股份
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2)在本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
持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上 该承诺正
股份 市时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的 20%,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 常履行
年 08 长期
刘学斌 减持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 中,不存
月 01 有效
承诺 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 在违反该
日
低于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本人决定减持公司股份, 承诺情形
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 伙作为公司股东,在本人/本公司/本有限
合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 期届满后两年内,
第一年累计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上市时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伙
持有 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70%,第二年累计减持数量不高于公司
2014 正常履行
赵建光;北京建 股份 上市时本人/本公司/本有限合 伙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