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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时胜: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36,077.76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2,948,135.6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7,294,813.5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482,232,066.9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25,117,696.31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82,232,066.91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为回报全体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当前总股本751,075,0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会议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且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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