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博腾股份股票代码:300363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姓名:张家港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幢B1-131号通信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幢B1-13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腾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上市公司、公司、博腾股份 | 指 |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卓远基金 | 指 | 张家港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总股本 | 指 | 544,108,533股 |
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的总股本 | 指 |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即541,808,320股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亿元 |
本报告书、本报告 | 指 |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名称:张家港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远合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243YX115认缴份额:130,100万元类型:有限合伙企业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幢B1-131号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6日认缴出资比例:
投资者名称 | 实缴出资比例 |
深圳远合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077% |
荆州慧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530% |
四川未来先导科技有限公司 | 23.059% |
张家港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65.334% |
合计 | 100.0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其他地区居留权 |
杨晗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654123*** | 中国 | 北京 | 无 |
上述人员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卓远基金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收回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的考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博腾股份的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博腾股份28,300,000股股份,约占博腾股份总股本的5.201%,占博腾股份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的总股本的5.22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 | 减持 时间 | 减持 方式 | 减持价格(均价)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的总股本比例(%) |
卓远基金 | 2021年9月14日 | 大宗交易 | 85.91元/股 | 1,100,000 | 0.202 | 0.203 |
合计 | -- | -- | -- | 1,100,000 | 0.202 | 0.203 |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博腾股份27,200,000股份,约占博腾股份总股本的4.999%,占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的总股本的5.020%。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博腾股份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博腾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合伙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家港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杨晗
签署日期:2021年9月1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声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远合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家港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博腾股份董事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园区方正大道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药外包服务基地研发中心)。
2、联系人:陶荣、皮薇、汪星星
3、联系电话:023-65936900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重庆市 |
股票简称 | 博腾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36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张家港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商业街1幢B1-131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 28,300,000股 持股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的5.201%,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的总股本的5.22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 1,100,000股 变动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的0.202%,占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数后的总股本的0.203%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时间及方式 | 时间: 2021年9月14日 方式: 大宗交易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盖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家港卓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杨晗
签署日期:2021年9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