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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24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丁敏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继慧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09,743,120.55               189,583,295.91                       10.6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2,719,794.18                39,054,660.33                        9.38%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2,109,339.91                 858,232.31                     -8,502.0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987                    0.0108                     -2,865.74%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7                        5.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7                        5.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3%                      6.17%                        -1.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4.60%                      5.69%                        -1.09%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23,031,046.41            1,488,707,242.52                       -4.4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905,201,146.90               862,481,352.72                        4.9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3.7492                     3.5722                         4.95%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17,004.0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2,101,705.10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411,178.09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54,101.03
减:所得税影响额                                                               371,367.93
合计                                                                          2,104,418.27             --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对电力系统行业依赖的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主要服务于国家电
网、南方电网及各省网公司等国内电力用户和非电力用户,公司业务发展和电网投资规模、发展规划密切
相关。
    2009年国家电网公司提出“坚强智能电网”发展规划,为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
集系统将作为智能电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电网公司已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对用电用户的“全覆
盖、全采集、全费控”,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为实现智能双向互动服务提供基础支持平台,有效
提高营销管理水平。若今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发展速度放缓、电网建设投资规模下降,公司未来发展
将受到较大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为实现电网智能化建设目标,国家电网对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制订了统一的技术标
准,并将适时进行升级修订;同时,对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的采购实施集中规模招标模式,
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南方电网也对电能表制订了统一的技术标准,并已实施了集中规模招标模式。未来,
随着技术进步和产品升级换代,电网公司对产品质量、技术实力、企业资质、生产规模和管理水平要求的
不断提高,公司在竞争中市场份额的提升和保持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位于国内电能计量仪表企业集中地浙江,炬华科技聚集了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方
面的大量技术人才,具有强大的设计研发能力。公司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凝聚力,通过有效
的激励机制,保障公司员工队伍向心力,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及关键营销人员持有公司股份,上市后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保证了企业经营目标与股东的目标一致,提高了积极性和团队稳定性。但近年来,我
国智能电能表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行业发展较快,对人才及技术的竞争激烈,公司存在人力资源管理及人
才流失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4,44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杭州炬华实业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5.80%     62,280,000    62,280,000
丁敏华                      境内自然人                 12.90%     31,140,000    31,140,000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洪军                              境内自然人                  4.37%   10,552,076    10,552,076
   余钦                              境内自然人                  4.08%    9,860,480     9,860,480
   浙江崇德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4%    9,750,000               0 质押       5,880,000
   杭州正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1%    7,500,000     7,500,000
   杨光                              境内自然人                  2.86%    6,916,482     6,916,482
   郭援越                            境内自然人                  2.86%    6,916,480     6,916,480
   刘峥嵘                            境内自然人                  2.18%    5,259,482     5,259,482
   浙江浙科银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7%    5,2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崇德投资有限公司                                                  9,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750,000
   浙江浙科银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5,25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菱信中证环
                                                                         2,176,906 人民币普通股                2,176,906
   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78,272 人民币普通股                1,278,272
   焦延喜                                                                 803,027 人民币普通股                     803,02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中证环保产
                                                                          520,731 人民币普通股                     520,731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钱丽英                                                                 490,381 人民币普通股                     490,381
   黄毓娥                                                                 428,902 人民币普通股                     428,902
   吴国峰                                                                 314,900 人民币普通股                     314,900
   张逸诚                                                                 296,462 人民币普通股                     296,46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无
                                              股东吴国峰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14,900 股,合计持有 314,9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浙江崇德投资有限公司          9,750,000           9,750,000               0              0            2015 年 1 月 21 日
浙江浙科银江创业投资
                              5,250,000           5,250,000               0              0            2015 年 1 月 21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15,000,000        15,000,000                  0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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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1,605.16万元,较期初增加1,420.60万元,增加769.71%,主要为报告期内收
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利息账面价值为283.28万元,较期初减少325.52万元,减少53.47%,主要为报告期内收到上
年末计提的利息所致。
3.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939.02万元,较期初增加367.63万元,增加64.34%,主要为报告期内投标
保证金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2,588.96万元,较期初减少1,950.74万元,减少42.97%,主要为报告期
内购买理财产品比期初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0万元,较期初减少56.07万元,减少100%,主要为上年末待安装设备已安
装完成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账面价值为11,165.00万元,较期初减少5,545万元,减少33.18%,主要系报告期内以银
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减少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556.83万元,较期初减少620.38万元,减少52.70%,主要系2014年度计
提的职工年终奖已经发放完成所致。
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账面价值为299.38万元,较期初减少3,253.73万元,减少91.57%,主要为报告期内缴纳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114.1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8.51万元,同比增长了50.89%,主要是报告期应交
增值税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数-446.94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77.72万元,同比减少164.13%,主要为报告期内产生的利
息收入高于去年同期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150.4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19.74万元,同比减少140.76%,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加
强资金回收措施及时收款等因素影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0,180.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363.04万元,同比增加57.45%,主要系公
司销售回款增加较去年同期提高所致。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7,391.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659.79万元,同比增加115.14%,主要原
因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各项税费比去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10.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296.76万元,同比减少
8502.08%,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各项税费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所致。
4.报告期内,投资活动流入4,662.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58.17万元,同比增加108329.57%,主要是报
告期内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5.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45.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32.70万元,同比增加155.80%,
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6.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772.10万元,同比减少100.00%,主要
为去年同期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7.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26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636.15万元,同比减少130.31%,
主要为去年同期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继续保持了健康、稳定的发展,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20,974.3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63%;实现营业利润4,786.4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83%;
实现利润总额5,053.0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71.98万元,比去年
同期增长9.38%。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1) 杭州市工业重大创新项目:高可靠低功耗智能电能表
2) 余杭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智能电能表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3) 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面向智能电网的新型厂站供电服务管理终端关键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
4)浙江省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项目:基于DLMS/COSEM的智能电网AMI系统
以上四个项目进展顺利,对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有积极意义。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前5大与上年同期相比,供应商性质结构并无明显变化,对未来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前5大与上年同期相比,客户性质结构并无明显变化,对未来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按照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战略目标,公司经营管理层较好地完成了一季度的经营目标。
2)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变更。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炬华科技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
                                                (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
                           杭州炬华实业有限公 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
                           司;杭州正高投资咨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炬华
                           询有限公司;洪军;余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钦;郭援越;杨光;刘峥 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公
                                                                         2014 年 01
                           嵘;姜干才;王蕾;张喜 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                   2017-01-20
                                                                         月 21 日
                           春;包俊明;周芬;高宜 的股份除外),也不由炬
                           华;陈兴华;蒋骏洲;吕 华科技回购本公司(本
                           向伟;潘轩龙;戴晓华;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炬
                           陈文芳;丁敏华        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                        售的股份除外)。
作承诺                                          自炬华科技股票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
                           浙江崇德投资有限公
                                                有的炬华科技首次公开     2014 年 01
                           司;浙江浙科银江创                                          2015-01-20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月 21 日
                           业投资有限公司
                                                份,也不由炬华科技回购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炬华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1、自炬华科技股票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
                                                                         2014 年 01
                           丁敏华               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2019-01-20
                                                                         月 21 日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炬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
                    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
                    炬华科技回购本公司(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炬
                    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
                    售的股份除外)。2、公司
                    实际控制人丁敏华承诺: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不减持本人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直接、间接持有其股份超
                    过股本总额的 5%的股东
                    丁敏华、炬华实业、洪军、
                    余钦、郭援越、杨光、刘
                    峥嵘承诺:对于本次公开
                    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丁敏华、炬华
                    实业、洪军、余钦、郭援
                    越、杨光、刘峥嵘将严格
                    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
                    炬华科技股份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
                    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
丁敏华;杭州炬华实   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业有限公司;洪军;余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       2014 年 01
                                                           2019-01-20
钦;郭援越;杨光;刘峥 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月 21 日
嵘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
                    提下,可进行减持:(1)
                    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
                    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
                    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
                    延;(2)如发生丁敏华、
                    炬华实业、洪军、余钦、
                    郭援越、杨光、刘峥嵘需
                    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
                    形,该等股东已经全额承
                    担赔偿责任。公司实际控
                    制人丁敏华承诺,在上述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不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炬华实业、洪军、
                      余钦、郭援越、杨光、刘
                      峥嵘承诺:在上述锁定期
                      届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则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其中炬华实业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的 25%,现任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洪军、郭援越、杨光、刘
                      峥嵘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余钦可 100%减持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丁敏
                      华、炬华实业、洪军、余
                      钦、郭援越、杨光、刘峥
                      嵘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
                      股票,丁敏华、炬华实业、
                      洪军、余钦、郭援越、杨
                      光、刘峥嵘将该部分出售
                      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
                      有),上缴公司所有。
                      公司控股股东炬华实业、
                      炬华实业控股子公司及
                      公司股东正高投资、持有
                      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承诺:如本公司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
丁敏华;洪军;郭援越;
                      后两年内减持所持炬华
杨光;刘峥嵘;周芬;吕
                      科技股票的,减持价格不 2014 年 01
向伟;杭州炬华实业                                         2019-01-20
                      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月 21 日
有限公司;杭州正高
                      炬华科技上市后 6 个月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
                      公司(本人)持有的炬华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科技股票将在上述锁定
                    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持有公司
                    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同时承诺:本人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承诺:1、本
                    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
                    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
                    的关联交易。2、对于无
                    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
                    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
                    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公
                    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
丁敏华;洪军;郭援越; 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
杨光;刘峥嵘;周芬;王 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签 2014 年 01
                                                            9999-12-31
蕾;包俊明;柳美珍;姜 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 月 21 日
干才                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
                    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
                    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
                    准,以维护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3、本人保证
                    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
                    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
                    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
                    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
                    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或要求公司违规提供
                    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炬华实业、
                    实际控制人丁敏华承诺:
丁敏华;杭州炬华实                              2014 年 01
                    1、本人(本公司)将尽                   9999-12-31
业有限公司                                     月 21 日
                    职、勤勉地履行《公司
                    法》、《公司章程》所规定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的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责,不利用炬华
科技的股东、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地位或身份
损害炬华科技及炬华科
技其他股东、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2、在承诺书签
署之日,本人(本公司)
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
任何与炬华科技生产、开
发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
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炬
华科技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
与炬华科技生产、开发的
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
织、机构。3、自承诺书
签署之日起,本人(本公
司)或本人(本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
开发任何与炬华科技生
产、开发的产品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
与炬华科技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
任何与炬华科技生产的
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其他企业。4、自承诺书
签署之日起,如本人(本
公司)或本人(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进一步
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或
炬华科技进一步拓展产
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或本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
与炬华科技现有或拓展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
                      若与炬华科技及其下属
                      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
                      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或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
                      争的业务或产品,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纳
                      入到炬华科技经营,或者
                      将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
                      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
                      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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