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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草生态:关于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1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徐永丽、焦果珊、王秀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0,160,0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13%)董事徐永丽女士、持有公司36,689,2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9%)董事焦果珊女士、持有公司18,857,82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8%)股东王秀玲女士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近日公司接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徐永丽50,160,0153.13%
焦果珊36,689,2202.29%
王秀玲18,857,8211.18%
合计105,707,0566.60%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徐永丽、焦果珊、王秀玲

2、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减持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徐永丽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12,500,0000.78%
焦果珊9,100,0000.57%
王秀玲4,700,0000.29%
合计26,300,0001.64%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股份、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如遇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上述股东按照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锁定期进行股份锁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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