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信源”)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生效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4、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目前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