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麦克奥迪: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专项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杨泽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相关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3、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聘任杨泽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此页无正文,为《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肖伟(签字):

刘桓(签字):

刘远立(签字):

2021年0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