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恒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科恒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63,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27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0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493,515.9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516,484.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10日全部到账,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13日进行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6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二)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存情况为: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 58,401.00 |
减:发行费用 | 1,749.35 |
募集资金净额 | 56,651.65 |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 56,651.65 |
加: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 3.48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3.48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正常履行至专户销户之日。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类型 | 金额(元) | 备注 |
1 | 中国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 | 723777650984 | 活期 | - | 已注销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66,516,484.08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68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上述置换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专项审核报告和核查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节余的3.48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其他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庄国春 徐英杰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6,651.65(注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655.13(注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655.1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 否 | 56,651.65 | 56,651.65 | 56,651.65 | 56,651.6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6,651.65 | 56,651.65 | 56,651.65 | 56,651.65 | 100.00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56,651.65 | 56,651.65 | 56,651.65 | 10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1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核查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66,516,484.08元,上述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668号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募集资金节余的3.48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上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募集资金总额(584,01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17,493,515.92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2、上表中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