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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687,927.1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6,878,272.6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9,412,550.65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515,826.71元。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与比例是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足额提取盈余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也需要大量资金,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良好运行,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考虑到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尚需要大量资金,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审慎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后做出的审慎决策。其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它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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