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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利泰: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0326 证券简称:凯利泰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子公司洁诺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诺医疗”)提供的借款进行展期,双方拟签订《借款合同展期协议二》,借款总额调整为向子公司提供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借款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参考当期银行实际贷款利率情况。洁诺医疗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股权质押担保。

2、本次借款展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借款展期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上海景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56%的股权,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借款展期事项概述

1、借款展期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2020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药洁诺医疗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公司同意在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让洁诺医疗51%的股权后使用自有资金向洁诺医疗提供借款12,000万元;2020年11月11日,公司与洁诺医疗签署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同意出借洁诺医疗12,000万元,

借款期限为壹年,自借款人完成提款之日起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2021年11月,公司与洁诺医疗签署《借款合同展期协议》(以下简称“《展期协议(一)》”),借款额度调整为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借款期限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鉴于《展期协议(一)》即将到期,为支持洁诺医疗因经营及业务发展,缓解其资金压力,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借款合同展期协议二》,借款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借款总额为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参考当期银行实际贷款利率情况;洁诺医疗其他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8日,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鉴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董事长袁征担任洁诺医疗董事长;公司董事、总经理王正民及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丁魁担任洁诺医疗董事,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比照关联交易进行表决,关联董事王正民、袁征回避表决,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借款展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洁诺医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312562918N

注册资本:7,911.392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凯旋路1398弄3号楼120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消毒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专用设备修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洁诺医疗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类型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 (万元)
1上海景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56.00%4430.3797
2上海泽觉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法人16.80%1329.1139
3上海一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法人12.20%965.1899
4夏天自然人股东4.90%387.6582
5蔡仲曦自然人股东3.50%276.8987
6姜丹自然人股东2.50%197.7848
7刘根荣自然人股东2.00%158.2279
8姚琦自然人股东1.00%79.1139
9曹磊自然人股东0.60%47.4684
10李文佩自然人股东0.50%39.557

上述企业法人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企业法人股东持股比例
1上海景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3.2143%
邱峰10.7143%
陆忠慈6.2500%
夏天5.7143%
祝国英2.6786%
徐引春1.4286%
2上海泽觉投资有限公司刘根荣46.06%
夏天41.36%
张敏6.58%
姚琦6.00%
3上海一众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刘根荣90.00%
吴敏媛10.00%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12月(经审计)2023年1-12月(经审计)
资产总计22,908.6030,293.03
负债合计16,901.6721,548.53
净资产6,006.938,744.50
营业收入19,203.0324,541.30
利润总额-125.513,077.94
净利润-168.372,737.56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洁诺医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上一会计年度末,公司对洁诺医疗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1,360,000.0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清偿的情形。

三、借款展期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期限

公司同意对洁诺医疗在原借款协议下的借款本金进行展期,展期后,借款期限自2020年11月1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借款总额

借款总额为最高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由洁诺医疗根据日常资金情况向公司申请借款;

(3)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具体参考当期银行实际贷款利率情况;

(4)提前还款

若洁诺医疗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动,导致公司无法对洁诺医疗实施控制的,则公司可要求洁诺医疗提前还款,洁诺医疗应予以同意;或经公司同意,双方重新拟定相关条款。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借款展期的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借款展期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在提供借款展期的同时,将加强对洁诺医疗的经营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本次借款展期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向洁诺医疗提供借款展期系支持其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洁诺医疗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借款展期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借款展期事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借款展期后,按照公司对洁诺医疗的最高财务资助金额为9,000.00万元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15%。公司不存在向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额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议,本次向洁诺医疗提供借款展期系支持其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缓解其流动资金需求,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其整体发展。本次展期后,借款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借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利息费用公允、合理,洁诺医疗其他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整体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进行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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