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宁波景旋新材料合伙企业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宁波景旋新材料合伙企业份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广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微科技”)转让宁波景旋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景旋”)30%份额,交易价格为前期投资款(即1亿元)加投资收益(单利年化收益率5%)之和,公司于同日与广微科技签署了《转让协议》。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转让宁波景旋新材料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
二、 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公司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沟通,督促对方履行协议,受疫情影响及内外部环境情况变化,广微科技无法按期支付转让价款,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广微科技、宁波景旋于2022年12月19日签署《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
甲方: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
乙方:广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
丙方:宁波景旋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分二期支付全部份额转让款:
首期,2023年1月30日前支付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壹仟万圆整)及对应份额转让款的投资收益;
第二期,2023年8月30日前支付其余份额转让款及对应的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按实际付款日计算。
3、如乙方延迟10天未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份额转让款及其投资收益的,甲方有权随时发出通知解除原协议及其所有补充协议以恢复原状。
4、本协议修改条款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宜,按原协议执行。
5、本协议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是各方友好协商的结果,除付款时间变更外,其他条款仍按原协议执行,本次签订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