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8Z0320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 3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 - 10 |
附表 1:“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1 - 13 | |
附表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4 - 16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518Z0320 号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灿光电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灿光电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华灿光电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华灿光电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灿光电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灿光电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518Z0320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新华(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子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连强
2024 年 04 月 01 日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5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075,02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13 元,申购股款以货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499,999,993.12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发行登记费(不含税)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 17,088,919.96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482,911,073.16 元(以下简称为“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已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 年 12 月 3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且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65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2,070,935.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60 元,股款以货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083,597,236.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6,639,845.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6,957,390.77 元(以下简称为“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0 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8,188.56 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 546.93 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 356.00 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 9,213.25 万元(支付项目支出 9,212.24 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0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0,959.85 万元。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483.80 万元,累计收到结算银行利息收入合计 445.25 万元,累计收到理财利息收益合计 259.65 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项目支出金额合计 45,483,80 万元(MicroLED 项目支出 13,795.47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 31,688.00 万元,银行手续费合计
0.33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40,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1,916.84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共 5 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与上述 5 家银行、京东方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 | 12790245801080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 571910004610316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1208020029093132991 | 12.0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9550880211902500515 | 20,627.2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市分行 | 384478799357 | 320.0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53010078801600001953 | 0.56 |
合计 | 20,959.85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光谷支行银行账号已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银行账号已于 2023 年 8 月 9 日销户。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共 5 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分别与上述 5 家银行、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户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 | 127902458010333 | 11.6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53020078801000001025 | 10.1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 44050164863500002309 | 27,929.7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 44350201040038820 | 10,054.8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19610078801100002831 | 6,429.4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399020100100814733 | 10,195.5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579902020710515 | 17,285.38 |
合计 | 71,916.84 |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25.1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 294.60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8,819.72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28 号)。公司于 2020 年 12月 28 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25.1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21 年 1 月 7 日使用募集资金 294.60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 2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一般账户。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同意上述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GaN 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受市场宏观环境影响,其建设进度和研发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偏差,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因此,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规模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GaN 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5,745,715.3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0985 号)。公司于 2023 年10 月 30 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901,039.8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2023 年10 月30 日使用募集资金3,844,675.42 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
5、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6、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40,00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不适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表1:“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01 日
附表 1: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8,291.1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213.2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8,188.5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Mini/Micro LED 的研 发与制造项目 | 否 | 120,000.00 | 118,291.11 | 5,133.24 | 118,209.45 | 99.93 | 2023 年 5 月 | -7,809.60 | 否 | 否 |
2.GaN 基电力电子器件 的研发与制造项目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4,080.01 | 9,979.11 | 33.26 | 2024 年 12 月 | 尚未达产 | 尚未达产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50,000.00 | 148,291.11 | 9,213.25 | 128,188.56 | 86.4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1) “Mini/Micro LED 的研发与制造项目” 受募投项目对应产品下游需求不及预期,致项目整体效益不达预期。 (2) “GaN 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项目” 受市场宏观环境影响,其建设进度和研发进度与原计划存在偏差,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因此,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规模及募 |
、
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GaN,基电力电子器件的研发与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25.1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 294.60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18,819.72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428 号)。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25.12 万元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 2021 年 1 月 7 日使用募集资金 294.60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已将上述 2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959.85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 2:
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6,695.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483.8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483.8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Micro LED 晶圆制造 和封装测试基地项目 | 否 | 175,000.00 | 175,000.00 | 13,795.76 | 13,795.76 | 7.88 | 2027 年 5 月 25 日 | 尚未达产 | 尚未达产 | 否 |
2.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3,359.72 | 31,695.74 | 31,688.04 | 31,688.04 | 99.9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8,359.72 | 206,695.74 | 45,483.80 | 45,483.80 | 22.0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5,745,715.3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灿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518Z0985 号)。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1,901,039.8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使用募集资金 3,844,675.42 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东方华灿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40,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1,916.84 万元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