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等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由公司董事长李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并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