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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3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2日以邮件方式等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由公司董事长李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利晶微电子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晶”)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河埒支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1.4亿元的贷款,其中流动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为1年,项目专项贷款人民币10,000万元期限为5年;公司拟为利晶上述贷款提供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剩余7,000万元由利晶以其设备作为抵押,利晶以设备对公司承担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利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促进其长远发展而做出的行为,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为其1.4亿元贷款提供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后续将密切关注本次担保进展,督促利晶履行还款义务,将本次担保风险最小化,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合营企业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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