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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盛教育: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1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0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8次董事会会议。

(二)2020年度,3次股东大会均有监事列席。

(三)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审议事项时间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案1: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4: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议案8:关于2019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1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议案1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议案1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议案1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议案2020年4月24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议案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2020年4月28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议案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6月17日
第四届监事会议案1: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2020年8月24日
第十八次会议议案2: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议案3: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议案1: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议案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0年10月27日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收购资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已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审慎决策,勤勉工作,忠于职守,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政策、制度和规定,认真按照财务制度、会计准则及时、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允的。

(三)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资产和出售资产的事项。

(四)关联交易行为

2020年度,公司共发生如下关联交易:(1)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福建伯恩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物业管理服务,交易金额为223.75万元。(2)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公司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福州景雅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工程服务,交易金额为274.44万元;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

(五)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审批担保事项。2019年11月2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恒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超过10,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2020年2月11日,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恒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972.33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545.54万元。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了募投项目并且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和存放募集资金的行为。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2020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0年度,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同时还会加强对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公司财务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措施得到有效地执行,防范并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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