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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智能:三丰智能:【2021-029】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7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5月31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周四)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上午9:15至2021年6月1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6月17日(周四)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汉平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公司股份560,111,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366%,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9人。

2、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58,041,1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991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070,3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447%。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537,138,7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7,8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股份,关联股东陈绮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60,073,3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2%;反对38,1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29,7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2%;反对38,1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8%;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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