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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佳医疗: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1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警示函

1、广东证监局《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郝镇熙、张晓菁、何雄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90号)

2020年7月10日,广东证监局就公司既往在互动易上信息披露不准确、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错误、未对部分大额长期应收款进行单项减值测试和部分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错误共4项问题出具了《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郝镇熙、张晓菁、何雄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90号)。整改情况:收到该警示函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落实内部问责。公司将继续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监管函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7〕35号)

2017年6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就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快报中披露的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实际数据差异为

20.27%且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下发了《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7〕35号),就上述事项作出了书面警示。

整改情况:公司发现造成上述错误主要是由于公司在组织业绩快报时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有误所致。上述错误引起公司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了批评教育,并给予扣除绩效处理。同时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包括财务人员在内的相关员工普及学习财务会计知识,以加深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方面的认识。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信息沟通方面的内控机制,防止今后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

三、公司最近五年收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下发的其他监管关注文件

(一)问询函

序号类别发函日期监管部门函件标题
1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12.21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103号)
2年报问询函2019.05.09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61号)
3年报问询函2020.05.17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33号)
4半年报问询函2020.09.21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0〕第49号)
5审核问询函2021.04.19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 020102 号)
6年报问询函2021.05.13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229号)

对于上述函件,公司均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回复,公司不存在因上述函件涉及事项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关注函

序号类别发函日期监管部门函件标题
1关注函2020.04.08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172号)

对于上述函件,公司均按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回复,公司不存在因上述函件涉及事项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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