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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佳医疗: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立足于当前经济环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外部融资环境等多方因素,为提升公司未来抵御风险的能力、运营的稳健性以及满足公司长远的可持续性发展,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定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立足于当前经济环境,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外部融资环境等多方因素,为提升公司未来抵御风险的能力、运营的稳健性以及满足公司长远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同时稳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做好公司的生产经营,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以优良的业绩积极回报股东,使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可以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健的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和佳医疗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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