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5日(星期二)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工业园北园开元大道工业路一号)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帅放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名,所持(代理)股份1,089,548,41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82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名,所持(代理)股份1,087,033,8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702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名,所持(代理)股份2,514,6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219%。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4人,所持(代理)股份2,988,60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449%。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8,983,3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1%;反对565,0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23,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939%;反对565,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61%;弃权0股。
2、《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7,015,31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75%;反对2,533,10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5%;弃权0股。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12%;反对2,533,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88%;弃权0股。
3、《关于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8,983,3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81%;反对565,0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弃权0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23,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939%;反对565,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061%;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