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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安水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系统查询获悉,持股5%以上股东张春霖所持已被司法冻结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50万股股份解冻并被卖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张春霖司法执行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8日3.075元/股104.570.16
2024年2月27日2.273元/股445.430.67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上市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相应增加的股份。

2、公司于2022年02月11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次权益变动报告披露后,张春霖累计至今减持股份2,56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82%。

3、减持原因

(1)股份冻结

2020年6月17日,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华夏银行向公司提供4.28亿元最高融资额度;同日,张春霖先生与华夏银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1年3月12日,公司未履行银行承兑汇票对外付款义务3,000万元,华

夏银行垫付票款,并宣布公司主合同项下融资额度提前到期,要求立即归还贷款,并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进行调解,2021年8月10日,达成民事调解书。因公司未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8月30日,上海金融法院司法冻结张春霖先生持有的公司5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2)强制执行情况

上海金融法院于2023年11月8日裁定:变价被执行人张春霖名下的550万股公司股票。2023年11月23日-11月28日,张春霖先生所持公司104.5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法院以集中竞价方式强制执行,交易均价为3.075元/股;其余被冻结的445.43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4年2月27日被法院以司法拍卖方式强制执行,交易均价为2.273元/股。

本次股份变动系执行法院裁定,属于被动减持股份。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张春霖合计持有股份122,574,10218.30117,074,10217.4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2,574,10218.30117,074,10217.4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被强制执行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被动减持股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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