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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安水务: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停牌一天,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巴安水务”变更为“*ST巴安”,股票代码仍为“300262”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2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表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形的,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4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情形的,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2021年、2022年及2023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发表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

三、公司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

1、公司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巴安水务”变更为“*ST巴安”;

3、股票代码仍为“300262”;

4、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自2024年5月6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具体如下:

1、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地方政府沟通,尽早收回项目工程款,尤其是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泰安徂汶景区汶河湿地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PPP项目、锦州市锦凌水库供水工程等项目;其中六盘水水投公司,经党委会讨论,向公司出示了还款承诺函。

2、积极与股东方山东高创协商,解决委贷款项的展期函;

3、成本控制与效率提升。公司将实施严格的成本控制措施,优化生产流程,降低原材料和人力成本;同时公司还将提高工作效率,推行精益管理,减少浪费和损耗;

4、积极开展市场营销工作,不放弃新产品研发投入,拓展新市场。抢抓燃煤火力发电、抽水蓄能两大行业机遇,并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背景下,充分利用在海外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地缘和技术装备优势,与国企、央企紧密合作,共同开拓更广阔的市场。

5、关于SWT,亚太在预审时公司已经提供630审计报告;后来又补充930报表数据及提供930银行账单、固定资产清单等明细表,由于SWT就已经在930出售,对方未能如期提供凭证扫描件,公司又提供SWT6-9月收入审阅报告初稿替代,以及审计要求的电子扫描件。

关于KWI,亚太在预审时公司提供了KWI子公司近两年账务明细及发函所需的材料,满足审计提出的资料要求;后又提供20230930财务报表数据;2024.01审计前往奥地利 法国,访谈,财务配合提供审计资料,协助审计进行盘点和访谈等工作;2023.03提供了 UK FRA 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末KWI集团的现金余额为3,000余万元。

五、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0.3.10条规定,若公司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5、虽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6、因不满足第10.3.6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六、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21-32020653

传真:021-62564865

邮箱:ir@safbon.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章练塘路666号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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