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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星:关于子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30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9),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萍乡市悦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萍乡星星触控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星星触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触控”)的重整申请。2021年11月26日,星星触控收到湘东法院送达的(2021)赣0313破4号《决定书》,湘东法院指定江西尚颂律师事务所担任星星触控管理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2021年11月17日,湘东法院根据萍乡市悦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对被申请人星星触控的重整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经湘东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指定江西尚颂律师事务所担任星星触控管理人。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风险提示

星星触控进入重整程序后,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若重整失败,星星触控将被宣告破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星星触控重整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决定书》【(2021)赣0313破4号】。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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