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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35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与原持股5%以上股东叶仙玉实际控制的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及下属企业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置业”)之间发生的常年房屋租用业务、物业管理业务等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35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上年发生金额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星星集团及下属企业星星置业厂房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及水电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529136.87506.52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星星集团及下属企业星星置业水电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6-7.2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星星集团及下属企业星星置业厂房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及水电费506.52500.824.16%1.14%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0-0048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星星集团及下属企业星星置业水电费7.24-10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72004401XP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台州市椒江区洪西路1号法定代表人:叶仙玉注册资本:27,8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卫生洁具研发;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股权结构:叶仙玉持股85%,叶静持股7.5%,叶柔均持股7.5%。截止2020年12月31日,星星集团资产总额1,495,630.34万元,净资产655,624.6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8,874.82万元,净利润26,807.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叶仙玉持有公司股份98,411,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7%,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星星集团为叶仙玉实际控制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7.2.3条、第

7.2.6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星星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星星集团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二)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2727218326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电子产业基地(后高桥)

法定代表人:林海平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工业地产开发、销售。

股权结构:星星集团持股10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星星置业总资产为75,140.44万元,净资产为33,047.9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5,357.63万元,净利润29,306.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过去12个月内,叶仙玉持有公司股份98,411,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7%,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星星置业为叶仙玉实际控制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7.2.3条、第

7.2.6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星星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星星置业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是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厂房租赁、员工宿舍租赁以及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等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上述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的

进展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业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上述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表示认可: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交易价格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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