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为-125,871.46万元,公司实收股本95,793.6396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1/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29,815.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14.8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62%。但由于2018年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2019年度和2020年度净利润仍不足弥补,致使公司2020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为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弥补亏损,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调整产品结构,增强获利能力。公司主营业务从以手机业务为主,向智能穿戴、平板笔电、车载及工控等终端产品转移,降低手机业务的销售占比,提高销售利润率。
(二)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风险防范。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
内部控制管理,控制营业成本及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三)加大市场特别是终端客户开拓力度,扩大营收规模,提升订单质量。公司在努力维护现有优质客户及市场的基础上,一方面加大现有产品的市场拓展力度,另一方面努力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扩大营收规模,促进业务良性发展。
(四)推动资本运作,优化资产结构。公司除逐步处置不良资产内部资源整合外,也通过推动资本运作的手段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