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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6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诺”或者“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00万股,发行价格为6.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3,2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925.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1,284.15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8,5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42,784.15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03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1,284.15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
1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31,893.9522,300.00
2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件生产项目10,519.498,000.00
3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11,033.717,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3,984.15
合计71,447.1551,284.15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闲置情况及原因

截至2024年2月29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9,102.52万元,投入进度为

37.25%。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二)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公司主要从事线缆、连接器、组件、PCB、系统及终端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缓解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3.45%测算,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345万元/年,能够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公司承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下列条件: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而产生的建设资金缺口,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信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见孝 杨滔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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