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黄昌华先生的告知,获悉黄昌华先生部分股份已办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和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黄昌华 | 是 | 59,420,000 | 42.74% | 8.97% | 是(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4年2月6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资金安排 |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原质押起始日期 | 本次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解除质押原因 |
黄昌华 | 是 | 11,800,000 | 8.43% | 1.78% | 是(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2年6月13日 | 2024年2月7日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个人安排解除质押 |
32,900,000 | 23.51% | 4.97% | 2022年12月23日 |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合计 | —— | 44,700,000 | 31.95% | 6.75% | —— | —— | —— | —— | —— | —— |
注1:黄昌华先生通过深圳市前海欣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1%股份,合计持有公司21.13%股份。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直接持股数量 | 直接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截至目前质押数量占其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 | 质押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黄昌华 | 137,890,449 | 20.82% | 53,700,000 | 68,420,000 | 48.90% | 10.33% | 68,420,000 | 100% | 34,422,322 | 49.55% |
注2:黄昌华先生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其所持限售股皆为高管锁定股。
注3:黄昌华先生原一致行动人张田女士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黄昌华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质押证明及解除质押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