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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以下条件进行核实: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四)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23日,行权价格为17.34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6名激励对象授予 25.78万份股票增值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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