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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尔新材: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3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1年5月11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2,667,987股(占公司总股本【见“注”,下同】的47.01%),为归还股权质押融资资金,降低股权质押比例,降低个人及公司相关风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798,84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

注:公司现有总股本511,424,086股,本公告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6,452,996股,即总股本为494,971,090股。

2021年9月2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联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经时间过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已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邢翰学集中竞价2021年6月10日-6月11日8.48514,624,2380.9342%
大宗交易2021年6月22日 -2021年7月13日9.02744,210,0000.8506%
小计8.74358,834,2381.7848%
吴剑鸣集中竞价2021年6月11日9.8839325,4000.0657%
小计9.8839325,4000.0657%
邢翰科/////
小计///
合计8.78409,159,6381.8505%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①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邢翰学合计持有股份136,006,45627.48%127,188,81825.7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743,7606.21%21,913,6724.43%
有限售条件股份105,262,69621.27%105,275,14621.27%
吴剑鸣合计持有股份50,089,30610.12%49,763,90610.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522,3272.53%12,196,9272.46%
有限售条件股份37,566,9797.59%37,566,9797.59%
邢翰科合计持有股份46,572,2259.41%46,572,2259.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643,0562.35%11,643,0562.35%
有限售条件股份34,929,1697.06%34,929,1697.06%
合 计合计持有股份232,667,98747.01%223,524,94945.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4,909,14311.10%45,753,6559.24%
有限售条件股份177,758,84435.91%177,771,29435.92%

注1:本次减持过程中,邢翰学因误操作导致期间增持16,600股,故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数差额与减持合计数相差16,600股;因其高管身份增持部分自动锁定75%,故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相应增加12,450股。

注2: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及前述股份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除误操作情况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后,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仍超过30%,三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的减持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联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邢翰学 邢翰科 吴剑鸣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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