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次会议于2021年7月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7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洺锋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相关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