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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艳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正”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君正《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3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任职期间,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均认真审阅,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0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0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7次,实际出席次数7次,不存在缺席等情形。

2、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列席次数3次。

二、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关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事项、关于公司与刘强及北京四海君芯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19年度累计和当期担保情况、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会计政策变更、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调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事项、公司与刘强及北京四海君芯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3、2020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集人,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针对公司目前的薪酬体系现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政策与方案发表独立建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计划、审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积极与外审机构沟通,做好年报审计工作。同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审计部的相关审计事项进行审议、发表意见,并按照规则要求将相关文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及时熟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相关事项,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勤勉尽责,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他相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利益。

4、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同时积极参加深交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

2020年度任职期间,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发生,没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发生。

作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艳辉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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