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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1-020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德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八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相关内容。

在本次会议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议先生、王利剑女士、马勇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2,297,589.5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12.90%;营业利润97,028,505.13元,同比下降48.68%;利润总额94,205,787.94元,同比下降50.10%;实现净利润 87,269,867.17 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7.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631,780.6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7.9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关于募集年度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事前审核及同意,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议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631,780.66 元,母公司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为481,590,818.03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976,828.9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497,682.90元,且因2020年度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740,969.29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0481,232.71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23,075,698.54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库存股后749,094,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 1.2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人民币89,891,302.44元;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55,849,666.85元,合并报表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10,589,930.27元。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含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5亿元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及《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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