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泽信息股票代码:3002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无锡市永乐路29号新天地休闲广场1-1301通讯地址:无锡市永乐路29号新天地休闲广场1-1301
一致行动人:孙伯荣住所: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协民社区蚂蝗桥****通讯地址:无锡市永乐路29号新天地休闲广场1-1301
一致行动人:肖四清住所:湖南省汉寿县龙潭桥乡居委会****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华南城1号交易馆6楼A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泽信息”)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泽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3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第八节 备查文件………………………………………………………………………16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7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意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本《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天泽信息、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 指 |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住集团”),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一致行动人 | 指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孙伯荣先生为中住集团的控股股东;因此,孙伯荣先生与中住集团是一致行动人。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肖四清先生与中住集团于2020年5月25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肖四清先生可以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天泽信息股份表决权数量;因此,肖四清先生与中住集团是一致行动人。 鉴于肖四清先生与孙伯荣先生的关系不属于《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一致行动,且两者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资金往来、一致行动约定或其他安排;因此,肖四清先生与孙伯荣先生不是一致行动人。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中住集团及孙伯荣先生、肖四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即持股比例1)由31.67%下降至21.75% |
交易所、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持股比例为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如有)后的比例,下同。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中住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金薇 |
注册资本/实缴资本 | 10,000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703510402X |
成立日期 | 1999年4月21日 |
营业期限 | 长期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永乐路29号新天地休闲广场1-1301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遥感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销售;金属材料、仪器仪表、专用设备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贸易(不含专项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孙伯荣先生持股65%、金薇女士(孙伯荣先生之配偶)持股35% |
2、孙伯荣基本情况
姓名 | 孙伯荣 |
曾用名 | 孙伯雄、奥弟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32021119630620**** |
住所 | 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协民社区蚂蝗桥**** |
通讯地址 | 无锡市永乐路29号新天地休闲广场1-1301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拥有香港居留权(临时居留权)、菲律宾特别退休居住签证(永久居留权) |
3、肖四清基本情况
姓名 | 肖四清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43052419840206**** |
住所 | 湖南省汉寿县龙潭桥乡居委会****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华南城1号交易馆6楼A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分别为:(1)中住集团因资金需求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因其未能消除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债权人中银证券对中住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违约处置,导致中住集团被动减持公司股份;(2)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司法裁定,将于2021年12月19日10时至2021年12月20日10时(延时除外)公开拍卖孙伯荣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3)因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棵树”)未完成2019年度、2020年度的承诺业绩事项,公司分别以1元的总价回购注销肖四清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或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由于中住集团未能消除与中银证券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中住集团在中银证券处质押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被违约处置的可能。截至2021年11月29日,中住集团在中银证券处质押公司股份数为0股,中住集团本次质押股份被违约处置暨被动减持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1)中住集团因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同时因发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债权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违约处置中住集团所持公司股份;(2)孙伯荣先生将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其持有本公司股份减少,且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3)公司以1元的总价回购注销肖四清先生所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住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孙伯荣先生、肖四清先生合计持有天泽信息106,635,997股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422,107,330股,下同)的25.26%、占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415,610,360股,下同)的25.66%。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次权益变动报告日(即2020年5月25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湖南潇湘鑫晟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住集团所持公司股份8,523,394股。截至2020年8月5日,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住集团及孙伯荣先生、肖四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927,222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1.67%。本次权益变动后,中住集团及孙伯荣先生、肖四清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375,997股,合计持股比例为21.7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累计下降达9.92%。其中,孙伯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721,320股,持股比例为4.02%;孙伯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日期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数量(股) |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中住集团 | 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3日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主动减持) | -4,195,900 | 49,365,587 | 11.76% |
孙伯荣 | - | - | 32,981,320 | 7.86% | |
肖四清 | - | - | 46,384,415 | 11.05% | |
小计 | - | - | -4,195,900 | 128,731,322 | 30.67% |
中住集团 | 2020年9月25日 | - | - | 49,365,587 | 11.83% |
孙伯荣 | - | - | 32,981,320 | 7.90% | |
肖四清 | 回购注销 | -2,437,656 | 43,946,759 | 10.53% | |
小计 | - | - | -2,437,656 | 126,293,666 | 30.27% |
中住集团 | 2020年11月5日至2021年7月6日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含主动减持、被动减持) | -12,687,211 | 36,678,376 | 8.79% |
孙伯荣 | - | - | 32,981,320 | 7.90% | |
肖四清 | - | - | 43,946,759 | 10.53% | |
小计 | - | - | -12,687,211 | 113,606,455 | 27.23% |
中住集团 | 2021年7月7日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 | -3,864 | 36,674,512 | 8.82% |
孙伯荣 | - | - | 32,981,320 | 7.94% | |
肖四清 | 回购注销 | -1,624,694 | 42,322,065 | 10.18% | |
小计 | - | - | -1,628,558 | 111,977,897 | 26.94% |
中住集团 | 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8月12日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 | -1,350,007 | 35,324,505 | 8.56% |
孙伯荣 | - | - | 32,981,320 | 7.94% | |
肖四清 | - | - | 42,322,065 | 10.18% | |
小计 | - | - | -1,350,007 | 110,627,890 | 26.62% |
中住集团 | 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 | -3,991,893 | 31,332,612 | 7.54% |
孙伯荣 | - | - | 32,981,320 | 7.94% |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日期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数量(股) | 变动后持股数量(股)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肖四清 | - | - | 42,322,065 | 10.18% | |
小计 | - | - | -3,991,893 | 106,635,997 | 25.66% |
中住集团 | 2021年12月19日至2021年12月20日 | - | - | 31,332,612 | 7.54% |
孙伯荣 | 司法拍卖(被动减持) | -16,260,000 | 16,721,320 | 4.02% | |
肖四清 | - | - | 42,322,065 | 10.18% | |
小计 | - | - | -16,260,000 | 90,375,997 | 21.75%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最终拍卖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注2: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自上次权益变动报告日(即2020年5月25日)至2021年8月12日,中住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含被动减持)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236,982股,中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孙伯荣先生、肖四清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由31.67%下降至26.62%,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累计达到5%。
自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中住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991,893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95%、占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0.96%。
(二)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中住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53,561,487 | 12.76% | 31,332,612 | 7.5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561,487 | 12.76% | 31,332,612 | 7.5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孙伯荣 | 合计持有股份 | 32,981,320 | 7.86% | 16,721,320 | 4.02%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981,320 | 7.86% | 16,721,320 | 4.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肖四清 | 合计持有股份 | 46,384,415 | 11.05% | 42,322,065 | 10.1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 - | 10,986,690 | 2.6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384,415 | 11.05% | 31,335,375 | 7.54%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32,927,222 | 31.67% | 90,375,997 | 21.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6,542,807 | 20.62% | 59,040,622 | 14.2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384,415 | 11.05% | 31,335,375 | 7.54% |
四、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住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孙伯荣先生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一致行动人肖四清先生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0,986,690股,持有有无限售条件股份31,335,375股。相关股份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现有总股本比例 | 股份质押情况 | 股份被冻结情况2 | ||||
累计质押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现有总股本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现有总股本比例 | |||
孙伯荣 | 32,981,320 | 7.81% | 32,660,000 | 99.03% | 7.74% | 32,981,320 | 100.00% | 7.81% |
中住集团 | 31,332,612 | 7.42% | 31,244,031 | 99.72% | 7.40% | 31,332,612 | 100.00% | 7.42% |
肖四清 | 42,322,065 | 10.03% | 21,973,000 | 51.92% | 5.21% | - | - | - |
此处被冻结情况包括司法标记情形。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现有总股本比例 | 股份质押情况 | 股份被冻结情况2 | ||||
累计质押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现有总股本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现有总股本比例 | |||
合计 | 106,635,997 | 25.26% | 85,877,031 | 80.53% | 20.34% | 64,313,932 | 60.31% | 15.24% |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肖四清先生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包括其可以实际支配表决权的中住集团的全部委托股份。因此,中住集团的委托股份适用《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自天泽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肖四清先生之日(即2020年7月1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因中住集团未能消除与中银证券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债权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处置中住集团所持公司股份6,302,59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49%、占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1.52%。此外,因子公司有棵树未能完成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事项,公司以1元的总价回购注销肖四清先生所持公司股份1,624,694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38%、占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0.39%。
除此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天泽信息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对于中住集团的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中住集团未能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同时,自上次权益变动报告日(即2020年5月25日)至2021年8月12日,中住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含被动减持)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8,236,982股,中住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孙伯荣先生、肖四清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由31.67%下降至
26.62%,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累计达到5%。中住集团未能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公司并公告;且在上述期限内,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此外,中住集团作为肖四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其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金 薇
一致行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孙伯荣
一致行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肖四清
日期:2021年11月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报告的文本。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及联系方式
1、天泽信息投资者服务办公室
2、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城一号交易广场5楼A区
3、联系人:章军、彭耶
4、联系电话:0755-8482615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湘江北路一段369号5栋1层105号房(中部进出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 | |
股票简称 | 天泽信息 | 股票代码 | 30020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住集团、孙伯荣、肖四清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无锡市永乐路29号新天地休闲广场1-1301、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华南城1号交易馆6楼A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中住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肖四清先生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注:中住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肖四清先生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注:上市公司回购注销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1、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股):53,561,487 持股比例:12.76% 2、孙伯荣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股):32,981,320 持股比例:7.86% 3、肖四清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股):46,384,415 持股比例:11.05% 合计持股数量为132,927,222股,持股比例为31.67% | |||
本次权益变动 | 1、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 |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1,332,612 持股比例:7.54% 2、孙伯荣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6,721,320 持股比例:4.02% 3、肖四清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2,322,065 持股比例:10.18% 合计持股数量为90,375,997股,持股比例为21.7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备注:由于中住集团未能消除与中银证券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中住集团在中银证券处质押的公司股份后续仍存在被违约处置的可能。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 是□ 否□√ |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 是□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天泽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中住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金 薇
一致行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孙伯荣
一致行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肖四清
日期: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