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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程: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证券代码:300208 证券简称:青岛中程 公告编号:2021-018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由于本次《年报问询函》第1、2、4项问题所涉及的数据较多,公司需进行逐项核实且需要审计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目前公司就相关问题所涉及的数据仍在积极整理中,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年报问询函》涉及的第1、2、4项问题,公司将延期于2021年5月13日前完成回复并披露。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1】第89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就《年报问询函》涉及事项展开讨论,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准备《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与审计机构就相关问题进行逐项沟通落实。

由于本次《年报问询函》第1、2、4项问题所涉及的数据较多,公司需进行逐项核实且需要审计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目前公司就相关问题所涉及的数据仍在积极整理中,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年报问询函》涉及的第1、2、4项问题,公司将延期于2021年5月13日前完成回复并披露。

现公司对《年报问询函》中除第1、2、4项问题外的其他问题作出回复如下:

3.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3名客户分别为MSS公司、PMIS公司、ASI公司,分别为27,837万元、17,567万元、17,419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90%,计提坏账比例分别为1.28%、94.62%、23.04%。请补充说明上述应收账款业务内容、形成原因、账龄,公司与上述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结合相关客户近三年财务状况及履约意愿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充分性,是否及时计提。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与上述客户的业务内容、形成原因、账龄如下: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内容及形成原因应收款项账龄
MSS公司RKEF特种冶炼设备成套销售及RKEF项目施工总承包;2*65MW燃煤电厂设备成套销售及2*65MW燃煤电厂项目施工总承包1年以内及1-3年
PMIS公司高炉项目特种冶炼设备及余热电站设备成套销售3-5年及5年以上
ASI公司高炉项目特种冶炼设备及余热电站设备成套销售;镍矿销售;设备租赁;工程施工1年以内及2-5年

(2)关联关系

MSS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公司通过查阅PMIS与ASI公司的《公司章程》,依据PMIS与ASI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关系、董监高人员任职安排等情况,判断其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7.2.3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3)相关客户近三年财务状况及履约意愿:

①MSS于2019年进行股权结构变更,控股股东为环球有色金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最终由青岛城投集团控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强的履约能力。

我公司与MSS合作关系良好,近3年收到MSS回款2.58亿元,我公司认为MSS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我公司会计政策,对MSS应收款项按照1.28%计提坏账准备。

②PMIS近3年无回款,我公司认为PMIS发生违约的风险相对较大,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有较大差异,我公司结合账龄分析,对相关应收账款计提94.62%的坏账准备。

③ASI近3年回款3.45亿元,且期间双方一直在沟通项目及回款等有关事宜,对方积极配合,我公司认为其有较强的履约意愿,我公司结合账龄分析,对相关应收账款计提23.04%的坏账准备。

综上,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时结合上述客户的合作情况及履约意愿,我公司对不同客户计提不同比例的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和充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1、针对上述事项,年报会计师实施的程序主要包括:

(1)评价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的适当性;

(3)对于单独计提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取得现金流量做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4)对于管理层按照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和评价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适当性(包括账龄迁徙率及前瞻性信息调整损失率的计算等);

(5)复核管理层对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披露的充分性;

(6)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账、应收账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结合收入的真实性检查程序、银行销售回款检查,对应收账款的发生额进行核实;

(7)对MSS公司、PMIS公司、ASI公司实施函证程序;

(8)获取MSS公司、PMIS公司、ASI公司公司章程,判断MSS公司、PMIS公司、ASI公司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9)对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进行检查。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补充说明的与MSS公司、PMIS公司、ASI公司应收账款业务内容、形成原因、账龄与我们执行上述审计程序后了解情况一致,公司与MSS公司、PMIS公司、ASI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公司与MSS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我们未发现公司与PMIS公司、ASI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5.年报显示,你公司2014年在印度尼西亚收购部分煤矿和镍矿,报告期末无形资产中矿权账面原值为52,476万元,截至目前一直未正式进行开采、销售,其中2014年计提摊销金额689万元,2015年至报告期末的6年间仅计提摊销金额39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此外,你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新收购印度尼西亚锰矿约476公顷。

(1)请补充说明上述矿权的具体构成内容及摊销政策,结合采矿权年限、一直未进行开采等说明摊销政策的合理性,结合你公司矿权估值方式、矿权价格走势情况等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并充分提示风险。回复:

(1)截至报告期末,我公司矿权的具体构成内容如下:PT. CIS Resources(青岛中资中程印尼中加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IS)煤矿30,713万元;PT.Bumi Morowali Utama(青岛中资中程印尼中苏镍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MU)镍矿5,993万元;PT. Madani Sejahtera(青岛中资中程印尼苏岛镍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DN)镍矿4,906万元,PT.Integra Prima Coal(青岛中资中程印尼东加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IPC)煤矿10,639万元;PT.Aset SulawesiMineralindo(青岛中资中程印尼苏拉威西石灰石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SM)石灰石矿225万元。

(2)公司采用的摊销政策为:产量法。产量法是以矿井当期实际开采量与可采储量的比例作为分摊比例,计算确认当期应摊销的特许经营权价款,即特许经营权当期摊销额=特许经营权账面原值×(当期实际开采量÷可采储量)。

(3)上述矿公司权证生效时间及剩余开采年限分别为:CIS煤矿权证生效时间为2013年7月,可开采年限为20年,可延期20年,合计40年;BMU镍矿权证生效时间为2011年10月,可开采年限为15年,可延期20年,合计35年;MDN镍矿权证生效时间为2013年6月,可开采年限为20年,可延期20年,合计40年;IPC煤矿权证生效时间为2018年1月,可开采年限为20年,可延期20年,合计40年;ASM石灰石采矿权证生效时间为2019年2月,可开采年限为5年,可延期10年,合计15年。我公司各矿公司剩余采矿权剩余年限较长。报告期内,相关矿产公司未进行实际开采,所以未进行摊销,符合产量法摊销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其他上市公司对采矿权采用的摊销政策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采矿权的摊销政策
紫金矿业采矿权之摊销采用产量法,探矿权在没有开采之前不进行摊
销,转入采矿权开采后按照产量法进行摊销。
西部矿业采矿权代表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成本。采矿权依据相关的已探明及控制储量采用产量法进行摊销。
银泰黄金本公司地质成果(采矿权)自相关矿山开始开采时,按照产量法摊销。
兴业矿业采矿权按实际产量法进行摊销。
淮北矿业采矿权:按照“产量法”进行摊销,采矿权摊销额=(采矿权入账价值/可采储量)*原煤产量;

综上,我公司按照产量法对采矿权进行摊销具有合理性。

(4)公司已聘请评估公司对上述矿产公司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方法采用权益法,评估值为按照各矿权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确定的现值。目前公司已取得上述矿产公司本报告期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从各家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来看,评估值高于各自矿产特许经营权账面价值。随着印尼园区业主方镍铁冶炼项目的陆续完成,对镍矿、煤矿等矿产的需求量将进一步增大,相应的矿权价格也将有所提升。综上,报告期内未发现上述矿权存在减值迹象,因此未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5)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未对上述矿产进行全面详勘,最终的实际储量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且矿产价格受国际大宗原矿价格及供求关系影响较大,公司的矿产售价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该业务开展后,对公司营业收入、利润等业绩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充分注意风险。

(2)结合你公司业务规划等说明一直未进行开采的原因及合理性,一直未进行矿权开采的背景下仍收购锰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公司对上述矿产一直未进行开采的原因如下:

①公司“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园区采用煤、电、路、港及金属冶炼一体化的商业模式,向上追踪矿产运营,向下发展不锈钢加工,横向承揽EPC总包业务,纵向拓展建材生产等领域。公司收购各项矿产,一方面为保障入园企业稳定运营镍铁冶炼项目储备充足的原材料和燃料,这也属于双方《入园协议》约定的服务

事项之一;另一方面,矿产作为园区的资源储备,在矿产价格大幅波动时,公司可机动调配矿产的开采销售量;再次,目前园区相关镍电项目仍在建设中,公司矿产的开采时间将匹配镍电项目的投产时间相应开展。因此并不亟需开发矿区。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对矿产一直未进行开采,公司将结合市场价格、园区入园项目投产进度、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对所持矿产进行详勘并合理开采及销售。

(2)为了进一步扩大前端产业链规模,为公司印尼镍铁工业园提供低价高质锰矿的原材料,公司于2014年9月18日签订锰矿公司CA.Alam Jaya的股权收购协议,并于2014年10月20日支付了全部股权款。由于矿产权证及相应过户手续问题,一直未完成股权交割。期间公司一直积极协调股权交割事宜,2021年3月26日最终完成股权过户手续,明确了资产权属。因此,锰矿收购并非近期才拟定的收购计划,是前期收购计划的后续完善和执行。

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会计师核查意见】

1、针对上述事项,年报会计师实施的程序主要包括:

(1)询问青岛中程管理层,评价管理层对于采矿权摊销政策的合理性;

(2)检查公司持有的采矿权证,核查采矿权的权属、采矿权年限;

(3)获取公司采矿权的评估报告,分析评估基础假设的合理性,核查是否存在减值情况;

(4)获取并检查购买锰矿权持有公司的股权购买协议,付款单据、公司章程等资料;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补充说明的采矿权构成内容及摊销政策的合理性与执行上述审计程序后了解的情况一致;我们认为公司对采矿权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合理的,对采矿权按照产量法进行摊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未发现公司补充说明收购锰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我们获取的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况。

6.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为13,775万元,其中受限资金2,720万元,短期借款、其他应付借款等短期有息债务合计164,130万元,另有长期借款60,100万元,近四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59%、67%、70%,持续升高。报

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35,578万元,财务费用高达14,504万元。请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到期未偿还的有息负债,并结合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情况及资金周转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偿债风险,补充说明你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财务费用持续升高的应对方案及解决计划。回复:

(1)目前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偿还的有息负债。

(2)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已纳入青岛城投集团并表范围,同时获得青岛城投集团的融资担保,公司融资及偿债能力显著提高。公司在保持存量融资的基础上还大力拓展融资渠道,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及时调整债务结构并匹配与之相适应的短、中、长期融资品种,如一年期银行综合授信、三至五年期信托融资计划等,极大的改善了公司的偿债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12.56亿,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为16.12亿,说明公司运营的资金来源对借款的依赖性在逐步降低,偿债风险可控。

(3)报告期内海外项目全面开工,为满足建设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继续保持较高的融资水平,使得资产负债率及财务费用小幅攀升。为最大限度的降低偿债风险,公司一方面继续以中、长期融资为主,并积极寻求低成本资金,逐步置换前期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的融资品种,以降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管理层继续加大货款催收力度,加速应收账款周转率,回收的货款进一步降低资金占用成本,使公司现金流逐步改善。综上,公司偿债风险较低,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7.2021年一季度末,公司预付账款金额为15,335万元,较2020年末大幅增加286%。请补充说明一季度末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名称、金额、关联关系、产生原因,结合采购情况、付款政策等变化,说明一季度末预付账款余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大额预付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金额产生原因
山东钢铁集团永锋淄博有限公司3,318.92一季度为钢材供需旺季,公司加大采购量,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四川省西点电力设计有限公司1,496.76项目成本预算调整退回相关货物,货款正在办理退回手续。
海城华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1,142.852021年2月新签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江苏欧美钢结构幕墙科技有限公司1,127.192020年12月新签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及发货款。
内蒙古纳顺装备工程(集团)有限公司709.872020年8月新签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及发货款。
安徽赖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89.822019年12月签订合同,合同约定货物分批交付;该预付款余额主要为下一批即将交付货物的发货款。
山东方大杭萧钢构科技有限公司686.152021年3月新签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29.12021年3月新签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安徽华菱电缆集团有限公司579.262021年3月新签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
合计10,379.92

我公司与以上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一季度末预付账款余额大幅上升的原因:

①2020年4季度起,公司积极联系落实新冠疫苗接种渠道,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项目建设的影响,以保障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前往印尼园区,加速推进印尼镍铁冶炼项目和燃煤电厂项目的建设,国内也同步加快了物资设备的采购进度。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公司新签大批量采购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发货款。截至2021年3月底,大多数合同标的尚未交付,使得预付款余额大幅上升。

②贸易业务增长:受季节性供需关系的影响,2021年1季度我公司建筑用钢材贸易量较2020年4季度大幅增加,预付款也相应增加。

(3)综上所述,预付账款的大幅增加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不存在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1、针对上述事项,年报会计师实施的程序主要包括:

(1)获取2021年1季度的预付账款明细账、预付账款明细表,结合采购业务的真实性检查程序、银行付款检查,对预付账款的发生额进行核实;

(2)对预付账款期后结转情况进行了检查;

(3)查询主要预付账款单位的工商资料,对预付款供应商进行关联方关系排查。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补充说明的2021年1季度末预付账款前五名单位名称、金额、关联关系、产生原因、2021年1季度末预付账款余额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执行上述审计程序后了解的情况一致,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提供财务资助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8.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印尼综合产业园项目、码头工程项目,账面价值分别为43,638万元、1,293万元,完工进度为88.78%、2%,较上年末相比未发生变化,也未计提减值准备。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内上述两项在建工程停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无法继续推进等不利情形导致减值的风险,并补充说明预计的完工时间,是否存在逾期未转固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项目

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印尼园区施工建设人员不足,考虑到公司印尼综合产业园内投资自建的办公生活区等配套设施,现阶段能够满足人员后勤需求,为集中人力、物力及资金优先用于推进公司承接的园区镍电项目的建设,报告期内园区办公生活区建设基本停工。2021年2月份分包单位组织国内施工人员进场后恢复施工;办公生活区之外其它规划建设公辅项目,按照满足镍铁冶炼生产运营配套需要,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目前印尼政府仍会针对其他国家疫情发展的变化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包括出台限制工作签证办理、封关等临时防控政策,受这些因素影响,分包单位按计划增派施工人员前往印尼施工现场赶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施工人员不足可能导致项目进一步延期。园区配套的生活及办公区、外部河道引水工程、公共区域道路及管网、园区智能化系统等工程计划于 2021 年底前基本达到运营服务条件。除疫情因素,目前不存在其他影响园区建设推进的不利情形。

(2)码头工程项目

园区码头项目主要是为满足园区运营及入园企业投产后的业务活动所需建

设的大型专用码头,投资量大,运营成本高;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园区建设施工人手急缺,建设进度受阻。因园区镍电冶炼项目尚未投产且临时码头尚能满足园区日常的使用需求,因此公司将施工人员、建设资金等配置主要优先用于镍电项目的建设。2020年公司入园企业对镍电项目的技术及规模进行调整并确定了分期建设规划,公司为匹配入园企业分期建设业务规模的需求,委托设计院重新编制可研报告,调整码头规划方案配置并确定进行分期建设,预计码头一期工程需14个月建设完成。除疫情因素,目前不存在其他影响码头项目推进的不利情形。

(3)经公司核查,上述在建工程不存在逾期未转固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1、针对上述事项,年报会计师实施的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公司关于在建工程相关内部控制;

(2)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了解印尼综合产业园项目、码头工程项目建设停工的原因及合理性;

(3)获取公司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就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判断的说明;

(4)获取并检查公司在建工程台账、科研报告,对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情况进行了解,并履行了必要的分析性程序;

(5)视频查看印尼综合产业园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目前的状况。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补充说明的印尼综合产业园项目、码头工程项目在建工程停工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无法继续推进等不利情形及预计的完工时间与我们获取的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况;不存在在建工程逾期未转固定资产的情形。

9.报告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原值为3,198万元,计提坏账准备3,022万元,主要为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项目。请公司具体说明上述项目的内容、账龄,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长期应收款明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客户项目内容合同金额长期应收款余额账龄
4-5年5年以上
华宁县顺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35KV变电站及630M3高炉供配电控制系统设备总成6,360.002,993.33353.332,640.00
山西汇丰新型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500T/d熟料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4.5WM)及110KV电站工程4,960.00205.00205.00
合计11,320.003,198.33353.332,845.00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上述两家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未发现其发生重大变化,故公司结合账龄法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账龄在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回款可能性较小,按照100%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在4-5年的应收款项有一定的回款可能性,按照50%计提坏账准备。与该长期应收款同属于国内制造板块的其他应收款项在2020年收回货款400余万元,其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均在4年以上,加之公司未发现“华宁县顺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账龄分析,对长期应收款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后续我方会积极与上述两家公司沟通,若仍不能收回款项,将采取法律手段,以保障公司利益。【会计师核查意见】

1、针对上述事项,年报会计师实施的程序主要包括:

(1)对销售与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核查,了解及测试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长期应收款明细账、长期应收款明细表、长期应收款账龄明细表;

(3)评价管理层对于长期应收款日常管理及减值测试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4)评价管理层对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的适当性;

(5)对于管理层按照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长期应收款,复核和评价管

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适当性(包括账龄迁徙率及前瞻性信息调整损失率的计算等);

(6)复核管理层对于长期应收款减值相关披露的充分性。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补充说明的长期应收款业务内容、形成原因、账龄与我们执行上述审计程序后了解情况一致,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10.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全部为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5,942万元,较期初增加167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将印尼综合产业园部分土地出租给入园企业,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请公司结合上述土地出租合同主要内容及期限说明将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合理性,补充说明仅出租土地的合理性、合规性,说明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计量方式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2020年10月26日,TBR公司与入园企业MSS公司签订了《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TBR公司向MSS公司出租土地66.52公顷,租期25年,用于其厂区及生活区的建设运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第三条“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土地出租获取收益符合准则规定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因此,公司将该部分出租的土地资产按投资性房地产科目进行核算是合理的、恰当的。

(2)入园企业在园区进行投资建厂,需要土地进行厂区、办公及生活设施的建设;而TBR公司在园区运营过程中,将依法取得的土地进行初级开发及整体规划后,向入园企业进行长期出租,获取相应的土地租金收入,符合园区建设的功能定位及战略规划。

(3)TBR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由于园区地理位置相对偏僻,没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也无法取得同类房地产交易价格,不具备按照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的条件,因此TBR公司按照成本模式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会计师核查意见】

1、针对上述事项,年报会计师实施的程序主要包括:

(1)询问青岛中程管理层的持有意图,检查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和采用的计量属性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检查公司的土地购买协议(合同)、购买土地后的土地开发支出等支持性文件,确定初始确认和计量是否恰当。

(3)与公司管理层讨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选用的依据是否充分,确定投资性房地产摊销政策是否恰当,计算复核本期摊销的计提是否正确。

(4)获取租赁合同等文件,重新计算租金收入,检查投资性房地产的租金收入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未发现公司补充说明的仅出租土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与我们获取的信息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将出租的土地计入投资性房地产并按照成本法进行后续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1.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19年9月届满,因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在筹备之中,至今仍未进行换届选举。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历时一年半仍未进行换届选举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补充说明截止目前换届筹备情况及完成计划。回复:

(1)未进行换届选举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公告》后,一直积极推进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进程。在此期间,因公司各方股东未提出董事会、监事会合适的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为保持公司治理的稳定性、连续性,对换届选举事宜进行延期。

公司目前董事会成员11人,监事会成员3人,未出现人员空缺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延期换届选举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延期换届选举未对公司治理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影响,亦未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截至目前换届筹备情况及完成计划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推动相关各方尽快提出董事会、监事会合适的候选人,争取于2021年7月底前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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