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我们自2020年9月9日起担任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履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自我们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 报告期应参加的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 |
郭国庆 | 6 | 1 | 5 | 0 | 0 | 否 |
赵西卜 | 6 | 1 | 5 | 0 | 0 | 否 |
唐炯 | 6 | 1 | 5 | 0 | 0 | 否 |
报告期内,应该参加的董事会会议全部参加,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异议,表决时未有弃权或反对的情形。
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次数 | 列席次数 |
郭国庆 | 1 | 0 |
赵西卜 | 1 | 0 |
唐炯 | 1 | 0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2020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0年9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0年9月3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关于公司向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珠海港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商业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珠海港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 | 同意 | ||
2020年11月2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珠海港航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开展账期赊销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进行授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认真按照各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薪酬考核、未来发展规划等事项积极建言献策,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0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及部分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以及外部
环境、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了持续监督,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关注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所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它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1年,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不断加强学习,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独立董事:
郭国庆赵西卜唐炯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