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9日下午17时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甄红伦先生主持,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99,664,372.16元;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966,437.21元后,加上年初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84,056,952.58元,减去2019年现金分红130,709,757.12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23,045,130.41元。为更好的回报广大股东,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3,896,783,2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人民币194,839,161.05元,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10%,剩余未分配利润528,205,969.36元结转至下年度。
如公司在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增发、回购、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份数发生变化,每股股息将在合计派息总额不变的前提下相应调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包含回购股份。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中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