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1-051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11年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235号文件《关于核准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2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5.0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0,168.98万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4,831.02万元,上述资金于2011年3月2日到位,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035号验资报告。
具体款项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机构名称 | 账号 | 汇入金额 |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 1612003529200117713 | 891,310,171.2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 37001846301050152458 | 600,000,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 236410495221 | 350,000,0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 15-785101040014034 | 307,000,000.00 |
合计 | 2,148,310,171.25 |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3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528号文《关于核准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截止2016年5月24日止共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247,97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140,422.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812.45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36,609.54万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5 月23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第37020011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224,045.8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206.49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2.99万元,实际结余988.67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88.67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8,942.4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27.95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1.15万元,实际结余93.8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公开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24,045.8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91.52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3.8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39,036.3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4月13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修订。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于2011年3月16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于2016年6月20日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 1612003529200117713 | 活期 | 8,275,150.2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 37001846301050152458 | 活期 | 1,625,794.2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 236410495221 | 活期 | 5,491.7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 15-785101040014034 | 活期 | 8,788.88 |
合 计 | 9,915,225.09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0,209.61万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3.1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3.26万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0.2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91.52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 1612003529200186153 | 活期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 37050184630100000153 | 活期 | 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 232529568922 | 活期 | 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 | 15-785101040018407 | 活期 | 0.00 |
合 计 | 0.00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428.23万元(其中2020年度利息收入0.2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43万元(其中2020年度手续费0.28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调整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3日
附表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2020年度 | ||||||||||||||||||||
编制单位: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351,440.5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8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3,082.1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833.6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9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增3000支3MW以上纤维保持型及直驱式风电主轴技术改造项目 | 是 | 62,156.00 | 33,657.46 | 33,286.24 | 98.90% | 2015/6/30 | 3,490.67 | 是 | 否 | |||||||||||
年增1000支高淬透性球墨铸铁管模具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15,914.00 | 10,465.87 | 10,374.25 | 99.12% | 2015/6/30 | 823.51 | 是 | 否 | |||||||||||
年增5000t MC级系列高速冷轧工作辊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0,019.00 | 20,898.27 | 20,549.86 | 98.33% | 2015/6/30 | 2,782.21 | 是 | 否 | |||||||||||
核废料智能化处理设备及配套服务项目 | 否 | 65,400.00 | 65,400.00 | 68.87 | 61,003.87 | 93.28% | 2018/9/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大功率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 | 否 | 51,660.00 | 51,660.00 | 16.56 | 46,278.52 | 89.58% | 2017/6/30 | 3,872.02 | 是 | 否 |
大锻件制造流程优化及节能改造项目 | 否 | 31,470.00 | 31,470.00 | 8.45 | 31,753.96 | 100.90% | 2017/6/30 | 8,798.32 | 是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6,619.00 | 213,551.60 | 93.87 | 203,246.69 | 95.17% | 19,766.73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18,972.56 | 18,772.56 | 18,772.56 | 100.00% | 2011/6/1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27.44 | 2,027.44 | 2,027.44 | 100.00% | 2011/5/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二次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18,300.00 | 18,300.00 | 18,300.00 | 100.00% | 2012/6/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二次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00.00 | 1,700.00 | 1,700.00 | 100.00% | 2012/9/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年增3000支3MW以上纤维保持型及直驱式风电主轴项目 | 否 | 5,719.85 | ||||||||
年增1000支高淬透性球墨铸铁管模具项目 | 否 | 1,633.46 | ||||||||
对通裕新能源公司增资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00.00% | 2011/9/16 | 3,064.64 | 否 | ||
再次对新能源公司增资 | 否 | 12,437.30 | 12,437.30 | 12,437.30 | 100.00% | 2013/11/8 | 2,541.06 | 否 | ||
增资收购常州金安冶金设备有限公司 | 否 | 12,423.64 | 12,423.64 | 12,423.64 | 100.00% | 2011/12/23 | - | 否 | 否 | |
再次对常州金安进行增资 | 否 | 5,308.16 | 5,308.16 | 5,308.16 | 100.00% | 2012/5/25 | 否 |
对信商物资有限公司投资 | 否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100.00% | 2012/9/13 | 51.07 | 是 | 否 | |
青岛即墨设立全资子公司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100.00% | 2013/2/28 | 1.07 | 是 | 否 | |
投资建设研发综合楼项目 | 否 | 5,700.00 | 5,700.00 | 5,700.00 | 100.00% | 2015/5/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第三次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16,000.00 | 100.00% | 2013/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第三次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100.00% | 2013/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第四次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16,000.00 | 16,000.00 | 16,000.00 | 100.00% | 2014/6/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第四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 | 4,000.00 | 4,000.00 | 100.00% | 2014/6/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使用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 | 否 | 3,436.81 | 10,166.40 | 100.00% | 2015/8/2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57,222.41 | 153,105.91 | 159,835.50 | 5,657.84 | ||||||
合计 | 413,841.41 | 366,657.51 | 93.87 | 363,082.19 | 25,424.5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2011 年底增资收购常州金安后,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及时调整策略,于2014年初开始筹划处置该公司,并于2014年6月处置完毕。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46,372.61万元,本年度使用情况见上表内列示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IPO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原计划分别在创新园及产业园两个厂区实施,后调整为在产业园集中实施,两园区同属禹城高新区。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核废料智能化处理设备及配套服务项目原计划在公司产业园实施,后增加位于山东青岛即墨的通裕重工临 |
港产业园为项目实施地点。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1年6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由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距2011年有两年时间,原实施方案里部分设备及型号已明显落后,如果继续沿用老设备,将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采购的设备、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铺底资金进行了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公司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于2011年7月16日经公司二〇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2年11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由于募投项目在投资建设实施过程中,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状况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此阶段公司的资产、设备等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有必要对募投项目进行适度调整。公司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调整是为了避免新增产能过剩,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而且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公司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于2012年12月14日经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当前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行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公司生产能力等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的投资概算进行适度调整。公司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调整是为了适度降低募投项目产能,避免新增产能过剩,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而且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公司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于2013年11月4日经公司二〇一三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3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并调整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增加位于山东青岛即墨的通裕重工临港产业园为核废料智能化处理设备及配套服务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调整该项目的实施进度,预计完成时间为2018年9月底。公司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于2018年5月18日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6年7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14,392,792.71元置换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截止报告期末该资金已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1年5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1年10月10日,公司已将该笔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1年10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2年4月11日公司已将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6月1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将2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2013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4年6月4日将2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2014年6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将19,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2014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5年4月20日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2018年1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9年11月29日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400.2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14,016.20万元,其中预留质保金3,849.80万元。剩余10,166.40万元,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包括活期存款和定期存单。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2020年度 | ||||||||||||||||
编制单位: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增3000支3MW以上纤维保持型及直驱式风电主轴技术改造项目 | 年增3000 支3MW以上纤维保持型及直驱式风电主轴技术改造项目 | 34,915.98 | - | 33,286.24 | 98.90% | 2015/6/30 | 3,490.67 | 是 | 否 | |||||||
合计 | 34,915.98 | - | 33,286.24 | 3,490.67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2012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由于募投项目在投资建设实施过程中,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状况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此阶段公司的资产、设备等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有必要根据变化状况发展趋势对募投项目进行适度调整。公司此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调整是为了避免新增产能过剩,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而且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公司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已于2012 年12月14日经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变更后项目可行性无重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