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软载波”或“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1.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6,25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56,993,75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33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1,926,25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2011)汇所验字第3-002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9,125,248.77元。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495,296.93元。截至2020年10月14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968,512,913.95元;
(2)截至2020年10月14日,公司利息收入2,910,027.49元,手续费382.69元,计入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为188,126,260.59元。
(3)2020年10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未使用的闲置超募资金(含利息)13,803.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胶州东软载波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含利息)5,350.2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1月13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了该议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968,512,913.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1,539,596.64元。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4月1日经公司董事会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11年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完成销户手续,并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了《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
子公司青岛东软载波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8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实施方式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2013年9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该议案。
2015年4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实施方式和实施进度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201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超募资金各投入项目的实际使用金额、收益情况
2013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在青岛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成立青岛东软载波智能电子有限公司;公司2013年9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该议案。
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实施方式和实施进度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将原拟用于建设青岛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建设用地建设智能家居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44,000,000.00元和超募资金120,000,000.00元,变更为增加青岛东软载波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资后子公司青岛东软载波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600,000,000.00元,用于信息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201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
(二)2020年度超募资金各投入项目的实际使用金额与计划使用进度的差异情况2020年度超募资金各投入项目的实际使用金额与计划使用进度无差异。
(三)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审议批准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0年10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未使用的闲置超募资金(含利息)13,803.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胶州东软载波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含利息)5,350.2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1月13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了该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东软载波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东软载波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亮 | 牛振松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4月26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97,192.6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49.53 | |||||||||
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6,4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6,851.3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6.87%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低压电力线通信网络系统技改项目 | 是 | 16,585.03 | 12,185.03 | 12,185.03 | 12,729.31 | 544.28 | 104.47 | 2012-12-31 | 2,300.00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 | 否 | 2,150.00 | 2,150.00 | 2,150.00 | 2,251.08 | 101.08 | 104.70 | 2011-12-31 | 不适用 | 否 | ||
投资全资子公司青岛东软载波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 是 | 55,600.00 | 60,000.00 | 60,000.00 | 1,049.53 | 55,823.76 | -4,176.24 | 100.40 | 2017-6-30 | -3,489.21 | 不适用 | 否 |
对上海海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增资及购买股权 | 否 | 26,047.15 | 26,047.15 | 26,047.15 | 26,047.15 | - | 100.00 | 2015-12-31 | 781.84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00,382.18 | 100,382.18 | 100,382.18 | 1,049.53 | 96,851.30 | -3,530.88 | — | — | -407.3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原拟4,400万元募集资金在青岛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建设用地建设智能家居研发中心项目未实施,变更为增资青岛东软载波智能电子有限公司,用于信息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实施方式和实施进度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将原拟用于建设青岛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建设用地建设智能家居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4,400万元和超募资金12,000万元,变更为增加青岛东软载波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用于信息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201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1年3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在2011年2月15日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共计2,398.63万元,该款项已于2011年4月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日出具了(2011)汇所综字第3-002号《关于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2月28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对上述事项予以了鉴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坚持科学合理、节约有效地使用超募资金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建设方案,合理安排物资采购与设备选型,大幅度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使得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出,由此产生相应的超募资金节余。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投资全资子公司青岛东软载波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家居研发中心项目 | 60,000.00 | 60,000.00 | 1,049.53 | 55,823.76 | 93.04% | 2017-6-30 | -3,489.21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60,000.00 | 60,000.00 | 1,049.53 | 55,823.76 | — | — | -3,489.21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201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实施方式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将原拟用于购买办公楼及节余募集资金共4,400万元用于青岛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建设用地建设智能家居研发中心项目;公司2013年9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该议案。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增资后子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60,000万元;此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内容实施方式和实施进度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议案》,将原拟用于建设青岛市胶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建设用地建设智能家居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4,400万元和超募资金12,000万元,变更为增加青岛东软载波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201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上述议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