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捷成股份: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亦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亦昕)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公司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15
董事姓名具体职务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陈亦昕独立董事151500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5
董事姓名具体职务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陈亦昕独立董事55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0年1月19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16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2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等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和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薪酬议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会计政策变更等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年4月28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等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等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年6月10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并签署增资协议、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等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7月23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年8月27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8、2020年9月4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并签署交易协议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11月30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参股公司深圳市宏禧聚信广告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业绩承诺补偿方式调整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年12月22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对转让子公司出资并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转让子公司出资并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0年度,共主持

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0年度,共参加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2021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亦昕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