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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嘉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嘉厚,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1975年至1979年任龙口市草泊煤矿会计、财务科长;1979年至1994年就职于龙口市洼东煤矿,历任财务科长、总会计师、经营副矿长;1994年至2003年任烟台东方会计师事务所西城分所所长;2003年至2008年任道恩集团副总裁;2009年至2015年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至2020年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2022年任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4400

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董事会会议,并对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并提醒公司关注有关经营事项。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制定及实施,协助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并向董事会报告,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监督检查活动。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方面的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并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我们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在公司2022年年报的编

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职责。

(八)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2022年度因优世联合未决诉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及业绩补偿款事项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报告期末,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尚未消除。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通过公开信息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优世联合涉嫌参与虚假交易,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现场检查及出具的《关于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2号),公司全面清查后发现优世联合在2017、2018年存在虚假交易导致虚增资产;2019年、2020年存在虚假交易导致虚增收入,公司已根据清查结果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差错更正,并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了更正后的2018年-2021年年度报告。

(六)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述职人:刘嘉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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