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公司对2020年度存货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2020年年末,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533,848.13元。具体如下:
项目 | 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元) |
存货跌价准备 | 8,533,848.13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533,848.13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8,533,848.1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该标准,公司2020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533,848.13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