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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新材: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6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先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旭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宗旭东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092,096,839.07       907,483,720.84       977,070,645.62                  11.7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657,066,037.90        670,302,557.93       667,634,864.75                   -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3862                1.4141               1.4085                 -1.58%
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72,108,308.26                 52.48%      518,218,717.22                 111.9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8,441,836.10                61.75%          14,849,700.39               -29.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8,250,122.29               -15.7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0.0807                -15.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100.00%                      0.03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100.00%                      0.03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                 0.51%                 2.23%                 -0.9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                 0.37%                 1.83%                 -1.0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581.9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033,871.6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50,923.4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1,121.4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1,484.09
合计                                                                         2,704,892.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为顺应澳洲增长的房地产市场需求,公司加紧了澳洲东部工厂的建设,以解决“窗帘、窗饰定制“的
供货紧张问题,并力求进一步缩短供货响应时间;新产能的提升不能完全解决澳洲所有区域的供货问题,
仍有部分区域存在市场供应短缺风险,也可能会出现部分生产资源出现闲置的风险。
     公司面料产能方面,在应对客户多样性需求时,可能出现生产资源局部超配或短缺的矛盾,对总体产
能的释放将产生影响;遮阳成品方面,国内市场在响应国家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方面可能速度不一,对新
推出的外遮阳产品和一体化节能窗成品接受度需要一定的培育期, 也会导致公司成品板块生产资源出现
闲置的风险。
2、人力资源风险
     澳洲窗饰定制市场对优秀销售员的需求较大,对优秀销售员的抢夺也日趋激烈,为配合公司新一年的
门店扩张计划,在新增门店的优秀销售员招聘方面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满足的风险;公司面料、成品板块,
熟练操作技工受到“劳务用工群体向内地回流、薪酬要求上涨” 等因素影响,造成技工供给比较紧张,
而且我们预计熟练技工的需求紧张还将持续较长时间; 随着公司国际化进程加快,高素质管理人才出现
短缺,人才补充和培养的压力较大,上述这三个方面都对公司人力资源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
整体人工成本也面临加大的压力。
3、外汇风险
     风险主要来源于人民币与美元、澳元的汇率波动,中国央行在现行各国竞相宽松的背景下对人民币汇
率的操作意向难以明朗化,同时澳元汇率近两年来波动幅度较大,导致公司外币资产的保值增值压力较大。
当发生人民币对美元、澳币汇率短期剧烈升值,可能对短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资金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KRS公司在澳洲市场存在并购、扩张的资金需求,加上公司重点建设和发展的“300万
平米一体化节能窗”成品项目也还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按现行信贷形势,在融资及时性和融资成本抬高
方面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5、政策风险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节能行业发展普遍具有一定的“政策主导、法规驱动”特性,按照遮阳节能产业在欧美发达市场的发
展规律,结合国内政策导向,公司率先对外遮阳成品和一体化节能窗进行了技术储备和产能准备。虽然按
照政策规划的进度和预测的市场规模,公司产能将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但不排除“政策推进缓慢、标
准变更”的情况下出现产能闲置和产品失败的风险。
6、KRS公司整合风险
    KRS公司仍为独立运营的澳交所上市公司,公司对其提出的整合措施也将受到法律、人文、公司文化、
财务状况等相关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整合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2,965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卢先锋              境内自然人   35.49%         168,218,028       166,635,396     质押         144,000,000
      徐佩飞              境内自然人    2.75%          13,050,000       13,050,000
      卢亚群              境内自然人    1.07%          5,062,500         5,062,5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
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           其他       0.95%          4,499,805
     投资基金
      殷真真              境内自然人    0.83%          3,943,992
      任奇峰                 其他       0.75%          3,552,1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邮趋势精
                             其他       0.63%          3,000,000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融通新区域
                             其他       0.62%          2,927,494
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林国建              境内自然人    0.57%          2,700,000
      郭书文              境内自然人    0.40%          1,893,8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
                                                        4,499,805                     人民币普通股      4,499,805
             证券投资基金
                殷真真                                  3,943,992                     人民币普通股      3,943,992
                任奇峰                                  3,552,100                     人民币普通股      3,552,1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趋
                                                        3,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
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新
区域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2,927,494                     人民币普通股      2,927,494
                 基金
                林国建                                  2,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700,000
                郭书文                                  1,893,8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3,800
                卢先锋                                  1,582,632                     人民币普通股      1,582,632
                宋祥敏                                  1,578,666                     人民币普通股      1,578,666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内需驱动混合型证
                                                        1,401,595                     人民币普通股      1,401,595
              券投资基金
                                         卢先锋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佩飞女士为卢先锋先生之配偶,卢亚群女士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为卢先锋先生之妹。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无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股东\"殷真真\"除通过普通账户持有 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943,992 股,实际合计持有 3,943,992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卢先锋          54,360,132                       109,075,264       166,635,396    高管锁定股     每年 25%解锁
    徐佩飞              4,350,000                     8,700,000        13,050,000     高管锁定股     每年 25%解锁
    卢亚群              2,250,000      562,500        3,375,000         5,062,500     高管锁定股     每年 25%解锁
    卢成坤              150,000                        300,000           450,000      高管锁定股     每年 25%解锁
    潘祥江              135,000                        270,000           405,000      高管锁定股     每年 25%解锁
                                                                                                     2016 年 3 月 16
    孟凡龙              100,000                        200,000           300,000      高管锁定股
                                                                                                           日
     合计           61,345,132         562,500       121,920,264       185,902,896         --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年初下降额为67,227,483.09元,下降比例为46.5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
期公司的对外投资付款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较年初下降额为973,601.25元,下降比例为66.57%,主要原因是年初应收
票据到期,本期的票据结算金额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应收帐款余额较年初上升额为29,941,690.64元,上升比例为44.56%,主要原因是本报告
期的销售额增加,其中的信用结算占比上升所致。
    (4)报告期末,存货余额较年初上升额为48,598,700.96元,上升比例为32.96%,主要原因是澳洲KRS公
司所销售的产品品种增加,导致的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增加。
    (5)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年初下降额为6,249,645.51元,下降比例为67.8%,主要原因是报告
期末公司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减少所致。
    (6)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较年初上升额为68,455,894.94元,上升比例为200.33%,主要原因
是本报告期内支付的基建工程增加,以及支付购买上海盖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款项31,500,000元,
因其截止报告期末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暂作其他非流动资产处理。
    (7)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较年初上升额为62,216,947.58元,上升比例为8805.3%,主要原因是公司
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余额较年初上升额为19,650,000元,主要原因是公司采用了银行承兑汇票结算
方式所致。
    (9)报告期末,应付帐款余额较年初上升额为35,276,696.99元,上升比例为118.92%,主要原因是报告
期内公司采购增加,以及延长了采购付款周期所致。
    (10)报告期末,预收帐款余额较年初上升额为8,793,064.7元,上升比例为34.17%,主要原因是公司对
客户的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11)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年初上升额为2,117,106.68元,上升比例为78.18%,主要原因是公司
的往来结算款增加所致。
    (12)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余额较年初下降额为559,843.5元,下降比例为48.55%,主要原因是公司支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付相关款项所导致的减少。
2.利润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273,700,036.9元,上升比例为111.93%,主要系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对比上年同期增加澳洲KRS公司所致。
    (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107,648,537.16元,上升比例为66.13%,主要系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对比上年同期增加澳洲KRS公司所致。
    (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142,932,862.05元,上升比例为546.44%,主要系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对比上年同期增加澳洲KRS公司所致。
    (4)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31,038,700.29元,上升比例为112.32%,主要系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对比上年同期增加澳洲KRS公司所致。
    (5)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6,423,021.86元,上升比例为428.49%,主要系对
KRS公司并购所发生贷款的利息支出所致。
    (6)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1,793,663.56元,上升比例为197.05%,主要
系本报告期应收帐款增加所计提的坏帐准备。
    (7)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2,005,983.49元,上升比例为96.04%,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8)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上升额为938,350.54元,上升比例为982.03%,主
要系Franklyn收购案取消发生的补偿所致。
    (9)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6,630,464.03元,下降比例为119.88%,
主要系澳洲KRS公司亏损,导致的利润总额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额为129,975,717.14元,下降比例为
77.07%,主要原因是本期的贷款减少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本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分部营业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加上对比上年同期新增澳洲分部的营收规模,使
得公司合并营业收入达到518,218,717.22元,同比增幅达到111.93%。
    我们认为,对澳洲公司的并购使得公司整体营收规模上量明显,为公司深度挖掘产品及行业利润创造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了良好条件,公司未来业绩有望重回快速增长的轨道。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      上年同期营业收入        增减比例                原因
     阳光面料            180,534,125.21      200,628,069.17          -10.02%
    窗帘及遮阳           337,684,592.01      43,890,611.15           669.38%          因合并范围变化
       合计              518,218,717.22      244,518,680.32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防范市场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加强市场研究体系的建设,完善分析监测机制,提高资源调配和响应的能力,做好生产资源短缺或闲
置的双向风险控制工作。
    (2)、防范人力资源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加快对人力资源经营系统建设和员工激励计划的研究,以完善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凝聚力。
    (3)、防范外汇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在可控范围内积极运用一些如结算币种、定价策略、避险工具等技术手段来防范风险,但我们
认为这些手段的避险效果依然有限。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4)、防范资金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围绕长、短期资金规划,跟踪再融资政策和信贷政策动向,妥善安排资金筹措渠道和额度,最
大限度降低融资成本。
    (5)、防范政策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产业政策的风险最终落脚点也是市场风险,故公司将不断加强市场研究体系的建设工作。
    (6)、防范KRS公司整合风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注重查找并分析整合中法律、人文、公司文化、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不融合现象,采取有针对性
的措施予以积极化解,不断在协调中求统一。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不适用
      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
                             不适用
       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制人卢先锋先生、股东徐佩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2011 年 1 月 13
                                                                            2011 年 01 月
                    飞女士、卢亚群女士、卢成 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                       日至 2014 年 1 履行完毕
                                                                            13 日
                    坤先生、顾伟祖先生、肖长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月 13 日
                    江先生                     份。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
                                                                                            在卢先锋先生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2011 年 01 月 的 任 职 期 间 及 承 诺 得 到 严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制人卢先锋先生                                          13 日           离职半年内,长 格履行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
                                                                                            期有效。
                                               的公司股份。
                                                   在卢先锋先生在公司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在卢先锋先生
                       股东徐佩飞女士、卢成 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2011 年 01 月 的 任 职 期 间 及 承 诺 得 到 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
                    坤先生、卢亚群女士         分之二十五;卢先锋先生离职 13 日             离职半年内,长 格履行
 融资时所作承诺
                                               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                   期有效。
                                               司股份。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
                                                                                            在卢先锋先生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
                       股东顾伟祖先生、肖长                                 2011 年 01 月 的 任 职 期 间 及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履行完毕
                    江先生承诺                                              13 日           离职半年内,长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期有效。
                                               持有的公司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2011 年 1 月
                                                                            2011 年 01 月                     承诺得到严
                    人员、作为公司上市前其他 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                       13 日 至 2012
                                                                            13 日                             格履行
                    自然人股东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年 1 月 13 日
                                               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 2011 年 01 月 在 本 人 的 任 职 承 诺 得 到 严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 13 日              期 间 及 离 职 半 格履行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年内,长期有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                  效。
                         持有的公司股份。
                              \"(1)、本人目前未从事,
                         将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
                         间接与先锋新材料的业务构
                         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在任何
                         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
                         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
                         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
                         或权益等)从事与先锋新材料
                         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2)、
                         对于本人将来可能出现的下
                         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
                         产的产品或从事的业务与先
                         锋新材料有竞争或构成竞争
                         的情况,本人承诺在先锋新材
                         料提出要求时,将本人在该等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卢先 企业中的全部股权或股份优 2010 年 01 月                      承诺得到严
                                                                     长期有效
锋先生                   先转让给先锋新材料。本人将 30 日                            格履行
                         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
                         价格是在公平合理,及与独立
                         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
                         基础上确定的。(3)、本人承
                         诺不向业务与先锋新材料及
                         其下属企业(含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
                         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
                         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
                         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
                         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秘密。
                         (4)、本人承诺赔偿先锋新材
                         料因本人违反本承诺的任何
                         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
                         失或支出。\"
                              如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
                         缴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基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卢先 本养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011 年 01 月                   承诺得到严
                                                                     长期有效
锋先生                   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五项社会 13 日                            格履行
                         保险,或被要求交纳滞纳金、
                         罚款;或因宁波先锋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补缴 2008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
                                                     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工伤保
                                                     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五项
                                                     社会保险或被要求缴纳滞纳
                                                     金、罚款而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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